tokenpockettokenpockettokenpocket官网|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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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4:27:37

行政院 -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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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沿革

2院址

开关院址子章节

2.1院本部

2.2合署办公大楼

3院本部

开关院本部子章节

3.1业务单位

3.2幕僚单位

3.3任务编组

4行政院所属机关

开关行政院所属机关子章节

4.1中央二级机关

4.2中央三级机关

5参见

6注释

7参考文献

开关参考文献子章节

7.1引用

7.2来源

8外部链接

开关目录

行政院

21种语言

PangcahCatalàDeutschEnglishEspañolFrançaisहिन्दीBahasa Indonesia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adinBahasa MelayuNederlandsPortuguêsSimple EnglishСрпски / srpskiУкраїнськаTiếng ViệtBân-lâm-gú粵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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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内容是关于2012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行政院组织改造。随着实施进程的推进,部分资料可能尚未修正,详见WikiProject:中华民国政府。

  此条目介绍的是行政院本部。关于“行政院”的其他意思,请见“行政院 (消歧义)”。关于中华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整体概况,请见“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行政院

(国家语言院名列表)

阿美语:sincenyin排湾语:sincengyen泰雅语:pgleng linhoyan布农语:mumu tu singcngin卑南语:singcengyuan鲁凯语:tangadrane ki kungkwane赛夏语:kamasempeng kapatawaw to'oya'邹语:tumuoteuna no 'oyona tmopsʉ达悟(雅美)语:kabedbedan no seyvo邵语:sintsungyan噶玛兰语:paqiRian tu lawlaw太鲁阁语:pnstama qpahan klwaan撒奇莱雅语:satalakawayay赛德克语:mdudul ooda拉阿鲁哇语:langica parana sipiatʉtʉra sipakatʉra卡那卡那富语:singcʉngien闽南语:Hêng-chèng-īⁿ(白话字)Hîng-tsìng-īnn(台罗)客家语:Hàng-chṳn-yen(白话字)hangˇ ziin ien(四县)hang zhinˇrhanˇ(海陆)hangˇ zhinˋ rhenˋ(大埔)hang zhinˋ vienˋ(饶平)hangˋ zhin^ innˇ(诏安)hangˇ ziin ian(南四县)马祖闽东语:Hèng-céng-iêng(平话字)乌坵莆仙语:Héng-ci̍ng-īng(兴化平话字)官话:ㄒㄧㄥˊ ㄓㄥˋ ㄩㄢˋ(注音符号)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基本信息机关类型中央一级行政机关员额737人年度预算额新台币12.86亿元(110年度)授权法源中华民国宪法、行政院组织法主要官员院长陈建仁( 民主进步党)副院长郑文灿( 民主进步党)秘书长李孟谚(无党籍)副秘书长何佩珊( 民主进步党)(政务)、李国兴(常务)任命者总统任期除独立机关首长或任期制首长外,无任期保障组织编制内部单位17处、2室、1会附属机关二级机关:14部、9会、1委员会、3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三级机关:3独立机关任务编组2室、5中心(常设性)11会、8小组、13会报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47年12月25日,​76年前​(1947-12-25)联络信息行政院中央大楼地址100009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1号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坐标: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电话+886 2 3356-6500网站www.ey.gov.tw

中华民国

中华民国政府与政治系列条目

政府(沿革)

宪法

中华民国宪法(宪政史)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总统及副总统在台湾之直接选举与罢免

国会在台湾之全面选举与罢免

国民大会(已停止运作)

一府五院

总统

总统:蔡英文

副总统:赖清德

总统府

秘书长:林佳龙

资政

国策顾问

战略顾问

国史馆

中央研究院

国家安全会议

主席:蔡英文

副主席:赖清德

秘书长:顾立雄

国家安全局

行政

行政院(内阁)

院长:陈建仁

副院长:郑文灿

秘书长:李孟谚

政务委员

行政院会议

中央行政机关(部会)

立法

立法院(国会)

院长:韩国瑜

副院长:江启臣

秘书长:周万来

立法委员

立法院会议

司法

司法院

院长:许宗力

副院长:蔡烱炖

秘书长:吴三龙

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会议

宪法法庭

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惩戒法院

考试

考试院

院长:黄荣村

副院长:周弘宪

秘书长:刘建忻

考试委员

考试院会议

考选部

铨叙部

公务人员保障暨培训委员会

监察

监察院

院长:陈菊

副院长:李鸿钧

秘书长:李俊俋

监察委员

监察院会议

审计部

国家人权委员会

地方自治

行政区划(沿革)

地方政府

省(已虚级化)/直辖市

县/市

政治

政党

中华民国政党(列表)

立法院政党:

民主进步党

中国国民党

台湾民众党

选举与罢免

中央选举委员会

中华民国选举(台湾选举)

总统、副总统选举

立法委员选举

地方公职人员选举

中华民国罢免

中华民国公民投票

全国性公民投票

地方性公民投票

其他相关条目

中华民国外交

中华民国军事

海峡两岸关系(关系史)

台海现状

台湾问题

政治主题中华民国主题中国主题台湾主题查论编

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简称政院,由行政院院长领导,并依宪法之相关规定向立法院负起政治责任[1]。行政院主要功能为协助院长处理各项行政事务[a],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广义上则涵盖由行政院管辖之各中央行政机关,即俗称之“部会”,端看使用的场合而定。“院本部”并非法定名称,乃为了区别行政院内部单位与各部会而使用。[2]

行政院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内阁,院长为内阁首长(政府首脑),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委员与各部会首长则为内阁阁员[3],并定期召开行政院会议以议定国家重大政事。行政院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无须经过立法院批准,副院长及各部会首长等官员则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沿革[编辑]

行政院是根据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之五权宪法理论所设立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国民政府在完成北伐,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于同年10月3日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依此法设置行政院(国民政府行政院)。同年10月8日,国民政府通过谭延闿为首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当时的行政院设有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长及十部部长宣誓就职,行政院正式办公。

《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后,续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组织法》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设置中华民国行政院。[5]

1948年5月,初设15部3会1局。

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关部会首长会商政府机关疏散事宜,决定将各机关核心移至广州,将大部分人员疏散于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属机关。[6]2月5日,行政院在广州办公。[7]3月,整编为八部二会一处。12月9日,行政院在台北举行迁台后首次政务会议[8],其后正式在台北的行政院中央大楼办公。[9]

2006年,行政院已经扩增为8部、2会、18委员会、3署、1处、2局与2直属机构。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与所属部会机关逐步实施“行政院组织再造”,院本部自该年1月1日起从11室、8组、2会调整为16处、2室、1会。[10]

2020年11月,行政院副秘书长由现制一人修正为二人,其中一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襄助秘书长处理行政院幕僚事务;另明定行政院置发言人,为政务职务,处理新闻发布及联系事项。[11]2022年1月19日,再度修正《行政院组织法》新设数位发展部;原科技部改制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又修正《行政院组织法》恢复交通部和经济部编制;并于5、6月陆续完成环境部、农业部、交通部、经济部、内政部和核能安全委员会组改立法。

目前行政院之直辖机关[b]共有14部、9会、1委员会、6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c],未来将逐步改组为14部、9会、5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12]

院址[编辑]

院本部[编辑]

参见: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和行政院中央大楼

行政院在民国17年(1928年)成立后,设于南京市国民政府办公区(即南京总统府旧址,南京市长江路292号,今南京市东箭道19号)之内;抗战全面爆发后,民国26年(1937年)随国民政府各机关迁至重庆(后曾为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址)办公[13]。民国34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迁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铁道部旧址办公[14]。

民国38年(1949年),行政院迁台后由阎锡山召开的首次院会中,决议总统府与行政院以“介寿馆”(今总统府厅舍)为办公场所,于是确定行政院与总统府共署办公[15]。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国46年(1957年)后行政院迁出为止。

行政院于1957年迁入目前的院址行政院中央大楼(通称行政院院区)办公,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为台湾公路原点),与监察院隔街相望。院区原为日治时代的台北市役所(台北市政府前身)办公厅舍。

合署办公大楼[编辑]

行政院架构图

中央联合办公大楼

新庄联合办公大楼

中央联合办公大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建有南、北两栋。有内政部、公平会、中选会、侨委会、陆委会、教育部青年署、外交部领务局和行政院人事总处进驻。

新庄联合办公大楼:位于新北市新庄区,建有南、北两栋。有文化部、原民会、客委会、劳动部部分所属机关、国发会档案局以及财政部、内政部、法务部的相关机关进驻。

院本部[编辑]

院长(1名,特任)

副院长(1名,特任)

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为院之幕僚长,督导及统合有关幕僚机关之业务。(1名,特任)

行政院副秘书长:行政院副秘书长为院之副幕僚长,设有政务与常务两名。(2名,常务职职等为简任第十四职等)

政务委员(此为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并得兼任委员会主任委员)(7-9名,特任)

发言人(1名,特任)

行政院副发言人:(1名,特任)

顾问(11名,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

主任委员(1名,由顾问兼任)

参事(8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处长(14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主任(2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副处长(14名,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副主任(2名,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参议(79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高级分析师(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科长(70名,荐任第九职等)

秘书(35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7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消费者保护官(9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3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咨议(125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分析师(6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科员(14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助理设计师(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助理员(26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内13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书记(8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决策单位

行政院会议

业务单位[编辑]

消费者保护处[d]

新闻传播处[e]

综合业务处

内政卫福劳动处

外交国防法务处

交通环境资源处

财政主计金融处

经济能源农业处

教育科学文化处

国土安全办公室

法规会

性别平等处[f]

灾害防救办公室[g]

人权及转型正义处[h]

幕僚单位[编辑]

公共关系处

秘书处

人事处

政风处

主计处

资讯处

任务编组[编辑]

依法律规定设立

序号 任务编组 幕僚机关或单位

1 行政院紧急公害纠纷处理小组 环境部

2 行政院国家永续发展委员会 国家发展委员会

3 中央灾害防救会报 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

4 行政院教育经费基准委员会 教育部

5 行政院离岛建设指导委员会 国家发展委员会

6 行政院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会报 国防部

7 中央癌症防治会报 卫生福利部

8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动会 原住民族委员会

9 中央灾害防救委员会 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

10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

11 行政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2 行政院身心障碍者权益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3 行政院食品安全会报 卫生福利部

14 行政院技职教育审议会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文化会报 文化部

16 国家化学物质管理会报 环境部

17 行政院推动转型正义会报 行政院人权及转型正义处

18 行政院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 国家发展委员会[16][17]

依业务需要设立

1 行政院治安会报 内政部

2 行政院国家资通安全会报 数位发展部资通安全署

3 行政院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 卫生福利部

4 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 法务部

5 行政院国土安全政策会报 行政院国土安全办公室

6 行政院毒品防制会报 法务部

7 行政院防制人口贩运及消除种族歧视协调会报 内政部

8 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9 中央廉政委员会 法务部

10 行政院科技会报 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

11 行政院性别平等会 行政院性别平等处

12 行政院花东地区发展推动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13 行政院推动桃园航空城核心计划专案小组 交通部

14 行政院产学研连结会报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 内政部

16 行政院长期照顾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7 行政院能源及减碳办公室 行政院能源及减碳办公室

18 行政院年金改革办公室 国家发展委员会

19 打击非法与未报告及不受规范渔业专案小组 农业部

20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

21 行政院青年咨询委员会 教育部

22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

23 行政院智慧国家推动小组 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

24 行政院开放政府国家行动方案推动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25 行政院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推动小组 财政部

26 行政院科技顾问会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27 行政院打击诈欺办公室 行政院打击诈欺办公室

区域联合服务中心

中部联合服务中心

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

南部联合服务中心

东部联合服务中心

金马联合服务中心

行政院所属机关[编辑]

行政院中央大楼

主条目: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中央二级机关[编辑]

中华民国中央二级行政机关[18]:

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法务部、经济部、交通部、劳动部、卫生福利部、文化部、数位发展部、农业部、环境部

国家发展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客家委员会、海洋委员会、大陆委员会、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委员会(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尚未组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组改后:将拆解并入国家发展委员会跟内政部国土管理署)

独立机关

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行(行政院附属机构)

中央银行

院(行政院附属机构)

国立故宫博物院

总处(行政院附属机关)

行政院主计总处、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中央三级机关[编辑]

行政院直辖的中央三级机关,不纳入内阁序列,首长亦没有参加行政院会议的义务。

独立机关

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核能安全委员会

参见[编辑]

中华民国主题

政治主题

台湾主题

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中华民国内阁列表

中华民国政府首脑列表

中华民国国务院

行政院院长

行政院会议

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

国民政府行政院

注释[编辑]

^ 邻国类似职能的政府机构,有日本的内阁官房与内阁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办公厅等。

^ 非隶属于行政院的中央政府行政部门共有3个:考试院考选部、考试院铨叙部、监察院审计部。

^ 此统计包含二级和三级机关,并随行政院组织改造进程而改变。

^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的幕僚单位。

^ 行政院发言人的幕僚单位。

^ 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的幕僚单位。

^ 中央灾害防救会报的幕僚单位。

^ 依《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促转会解散后,改设行政院“推动转型正义会报”新增之幕僚单位。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 《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院本部.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7).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內閣閣員. 行政院. [2017-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0) (中文(台湾)).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行政院組織法之制定及修正經過.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 2.16.886.101.20003.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2.16.886.101.20003. 2011-12-01 [2022-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5) (中文(台湾)). 

^ 蒋永敬、刘维开著,《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8页。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0页。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6页。

^ 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9页。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屬7個新部會於101年1月1日起陸續啟動.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5). 

^ 存档副本. [2020-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0). 

^ 曾韦祯、范正祥. 政府再造4法通過 2012實施. 自由时报. 2010-01-13 [2010-01-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1-16). 

^ 陪都遗址溯踪 - 国民政府行政院遗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三峡博物馆,2010-1-21

^ 国民政府行政院1946 - 行政军政篇 - 民国南京建筑网[永久失效链接]

^ 何志忠:行政院組織改造歷程之回顧及相關檔案之審選. [20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8). 

^ 个资保护委员会筹备处10月成立 初期编制36人,中央社,2023/8/9

^ 政院:个资保护委员会筹备处 年底前成立,中央社,2023/11/8

^ 行政院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直轄機關. Ey.gov.tw. [2014-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3). 

来源[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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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组织法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

行政院处务规程

行政院会议议事规则

行政院组织法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

行政院处务规程

行政院会议议事规则

外部链接[编辑]

维基新闻专题报导:中华民国行政院

维基共享资源上的相关多媒体资源:行政院

(繁体中文)(英文)行政院官方网站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行政院-台湾好政点的Facebook专页

YouTube上的行政院开麦啦频道

YouTube上的行政院 影音快递频道

前任: 中华民国国务院1912年-1928年(1914年-1916年为总统府政事堂)

 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1928年10月3日至今

先前机关: 中华民国国务院

中国大陆最高行政机关1928年10月3日-1949年10月21日

后继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查论编中华民国中央政府(国家最高机关)“一府”

总统

总统府

国家安全会议

“五院”

行政院

立法院

司法院

考试院

监察院

参见:《中华民国宪法》

增修条文

“五权宪法”

查论编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行政院

内阁

北洋政府

国民政府

行宪政府

(行政院院本部)

院长

副院长

政务委员

秘书长

副秘书长

发言人

二级机关部

内政部

外交部

国防部

财政部

教育部

法务部

经济部

交通部

劳动部

农业部

卫生福利部

环境部

文化部

数位发展部

委员会

国家发展委员会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大陆委员会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海洋委员会

侨务委员会

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

原住民族委员会

客家委员会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

独立机关

中央选举委员会

公平交易委员会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其他机关

行政院主计总处

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中央银行

国立故宫博物院

三级独立机关

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

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

核能安全委员会

参见:行政院会议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

查论编中华民国内阁临时政府时期

孙中山(临)

唐绍仪①

陆徵祥①

赵秉钧

段祺瑞(临)

熊希龄

北洋政府时期

孙宝琦(临)

徐世昌①

陆徵祥②

徐世昌②

段祺瑞①

伍廷芳(临)

江朝宗(临)

李经羲

段祺瑞②

王士珍

段祺瑞③

钱能训(临)

钱能训

龚心湛(临)

靳云鹏(临)

靳云鹏①

萨镇冰(临)

靳云鹏②

靳云鹏③

梁士诒

颜惠庆(临)

周自齐(临)

颜惠庆①

唐绍仪②

王宠惠

汪大燮

王正廷(临)

张绍曾

高凌霨(摄)

高凌霨(临)

孙宝琦

顾维钧(临)

颜惠庆②

黄郛(摄)

临时执政

许世英

贾德耀

胡惟德(临摄)

颜惠庆(摄)

杜锡珪(临摄)

顾维钧(临摄)

顾维钧(摄)

潘复

国民政府时期

谭延闿

蒋中正①

孙科①

汪兆铭

蒋中正②

孔祥熙

蒋中正③

宋子文

张群

行宪政府时期

翁文灏

孙科②

何应钦

阎锡山

陈诚①

俞鸿钧

陈诚②

严家淦

蒋经国

孙运璿

俞国华

李焕

郝柏村

连战

萧万长

唐飞

张俊雄①

游锡堃

谢长廷

苏贞昌①

张俊雄②

刘兆玄

吴敦义

陈冲

江宜桦

毛治国

张善政

林全

赖清德

苏贞昌②

陈建仁

※备注:人名之后的数字指组阁次数,“临”代表为临时内阁,“摄”代表为摄政内阁,“改”代表为改组内阁,“改”之后的数字代表改组次数。

查论编→ 中华民国政府首脑

总统

副总统

国务总理

行政院院长

立法院院长

司法院院长

考试院院长

监察院院长

  北洋政府(1912–1928)国务总理1912–1914唐绍仪 → 陆徵祥(代) → 陆徵祥 → 赵秉钧(代) → 赵秉钧 → 段祺瑞(代) → 朱启钤(代,未就任) → 段祺瑞(代) → 熊希龄 → 孙宝琦(代)国务卿 1914–1916徐世昌 → 陆徵祥(代) → 陆徵祥(二次) → 徐世昌(二次) → 段祺瑞国务总理1916–1928段祺瑞(二次) → 伍廷芳(代) → 李经羲 → 江朝宗(代) → 段祺瑞(三次) → 汪大燮(代) → 王士珍 → 钱能训(代) → 段祺瑞(四次) → 钱能训(代) → 钱能训 → 龚心湛(代) → 靳云鹏(代) → 靳云鹏 → 萨镇冰(代) → 靳云鹏(二次) → 靳云鹏(三次) → 颜惠庆(代) → 梁士诒 → 颜惠庆(代) → 周自齐(代) → 颜惠庆 → 王宠惠(代) → 唐绍仪(未就任) → 王宠惠 → 汪大燮 → 王正廷(代) → 张绍曾 → 李根源(代) → 高凌霨(代) → 孙宝琦 → 顾维钧(代) → 颜惠庆(二次) → 黄郛 → 不设国务总理 → 许世英 → 贾德耀(代) → 贾德耀 → 胡惟德(代) → 颜惠庆(三次) → 杜锡珪(代) → 顾维钧(代) → 顾维钧 → 胡惟德(代) → 潘复  国民政府(1928–1948)行政院院长1928–1948谭延闿 → 宋子文(代) → 蒋中正 → 陈铭枢(代) → 孙 科 → 汪兆铭 → 宋子文(代) → 孔祥熙(代) → 蒋中正(二次) → 孔祥熙(代) → 王宠惠(代) → 孔祥熙 → 蒋中正(三次) → 宋子文(代) → 宋子文 → 蒋中正(代) → 张群  伪国民政府(1940–1945)行政院院长1940–1945汪兆铭 → 陈公博  中华民国政府(1948年至今)行政院院长1948年至今 国民党第一次执政(1948–2000)翁文灏 → 孙 科(二次) → 何应钦 → 阎锡山 → 陈诚 → 俞鸿钧 → 陈诚(二次) → 王云五(代) → 严家淦 → 蒋经国 → 徐庆钟(代) → 孙运璿 → 俞国华 → 李焕 → 郝柏村 → 连战 → 萧万长 民进党第一次执政(2000–2008)唐飞 → 张俊雄 → 游锡堃 → 谢长廷 → 苏贞昌 → 张俊雄(二次) 国民党第二次执政(2008–2016)刘兆玄 → 吴敦义 → 陈冲 → 江宜桦 → 毛治国 → 张善政 民进党第二次执政(2016–)林全 → 赖清德 → 苏贞昌(二次) → 陈建仁

查论编中国历代政府首脑宰相(列表)先秦:商周至春秋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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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将军汉魏的尚书至隋唐的三省尚书省: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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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下省:侍中(纳言)唐宋的同平章事等同中书门下三品(中书门下)

同平章事(政事堂)

参知政事

枢密使(枢密院)北宋元丰改制至元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太宰)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少宰)

尚书省或中书省左、右丞相

平章军国事明清辅政大臣1明朝

丞相(中书省)

首辅大学士(内阁 · 辅臣)

清朝议政大臣(议政王大臣会议)、大学士(内阁)、军机大臣(军机处)现代内阁总理大清内阁总理大臣(内阁)中华民国国务总理2(国务院)→ 行政院院长(行政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政务院)→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注1:明太祖废相后,皇帝自兼相权、亲辖六部、皇权大增,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等的职权与前朝宰相实有差距。注2:袁世凯大总统时期(1914年-1916年)改为政事堂国务卿。

查论编亚洲各国家和地区内阁联合国会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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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自“https://zh.wikipedia.org/w/index.php?title=行政院&oldid=81681296”

分类:​行政院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机构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台北市中正区的政府机关各国最高行政机关各国内阁内阁办公厅1928年建立政府机构隐藏分类:​自2018年6月带有失效链接的条目条目有永久失效的外部链接含有非中文内容的条目含有排湾语的条目含有泰雅语的条目含有布农语的条目含有卑南语的条目含有鲁凯语的条目含有赛夏语的条目含有邹语的条目含有噶玛兰语的条目含有闽南语的条目含有客家话的条目含有闽东语的条目含有莆仙语的条目维基数据不存在坐标数据的页面含有电话号码的条目维基共享资源分类链接使用了维基数据上的匹配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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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沿革

2院址

开关院址子章节

2.1院本部

2.2合署辦公大樓

3院本部

开关院本部子章节

3.1業務單位

3.2幕僚單位

3.3任務編組

4行政院所屬機關

开关行政院所屬機關子章节

4.1中央二級機關

4.2中央三級機關

5參見

6注釋

7参考文献

开关参考文献子章节

7.1引用

7.2来源

8外部連結

开关目录

行政院

21种语言

PangcahCatalàDeutschEnglishEspañolFrançaisहिन्दीBahasa IndonesiaItaliano日本語한국어LadinBahasa MelayuNederlandsPortuguêsSimple EnglishСрпски / srpskiУкраїнськаTiếng ViệtBân-lâm-gú粵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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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是關於2012年1月1日起分階段實施的行政院組織改造。隨著實施進程的推進,部份資料可能尚未修正,詳見WikiProject:中華民國政府。

  此條目介紹的是行政院本部。关于「行政院」的其他意思,请见「行政院 (消歧義)」。关于中華民國國家行政機關的整體概況,请见「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行政院

(國家語言院名列表)

阿美語:sincenyin排灣語:sincengyen泰雅語:pgleng linhoyan布農语:mumu tu singcngin卑南語:singcengyuan魯凱語:tangadrane ki kungkwane賽夏語:kamasempeng kapatawaw to'oya'鄒語:tumuoteuna no 'oyona tmopsʉ達悟(雅美)語:kabedbedan no seyvo邵語:sintsungyan噶瑪蘭語:paqiRian tu lawlaw太魯閣語:pnstama qpahan klwaan撒奇萊雅語:satalakawayay賽德克語:mdudul ooda拉阿魯哇語:langica parana sipiatʉtʉra sipakatʉra卡那卡那富語:singcʉngien閩南語:Hêng-chèng-īⁿ(白話字)Hîng-tsìng-īnn(台羅)客家語:Hàng-chṳn-yen(白話字)hangˇ ziin ien(四縣)hang zhinˇrhanˇ(海陸)hangˇ zhinˋ rhenˋ(大埔)hang zhinˋ vienˋ(饒平)hangˋ zhin^ innˇ(詔安)hangˇ ziin ian(南四縣)馬祖閩東語:Hèng-céng-iêng(平話字)烏坵莆仙語:Héng-ci̍ng-īng(興化平話字)官話:ㄒㄧㄥˊ ㄓㄥˋ ㄩㄢˋ(注音符號)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基本信息機關類型中央一級行政機關員額737人年度預算額新臺幣12.86億元(110年度)授權法源中華民國憲法、行政院組織法主要官員院長陳建仁( 民主進步黨)副院長鄭文燦( 民主進步黨)秘書長李孟諺(無黨籍)副秘書長何佩珊( 民主進步黨)(政務)、李國興(常務)任命者總統任期除獨立機關首長或任期制首長外,無任期保障組織編制內部單位17處、2室、1會附屬機關二級機關:14部、9會、1委員會、3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三級機關:3獨立機關任務編組2室、5中心(常設性)11會、8小組、13會報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47年12月25日,​76年前​(1947-12-25)聯絡信息行政院中央大樓地址100009 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號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坐标:25°02′47″N 121°31′15.5″E / 25.04639°N 121.520972°E / 25.04639; 121.520972電話+886 2 3356-6500網站www.ey.gov.tw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政府与政治系列条目

政府(沿革)

憲法

中華民國憲法(憲政史)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總統及副總統在臺灣之直接選舉與罷免

國會在臺灣之全面選舉與罷免

國民大會(已停止運作)

一府五院

總統

總統:蔡英文

副總統:賴清德

總統府

秘書長:林佳龍

資政

國策顧問

戰略顧問

國史館

中央研究院

國家安全會議

主席:蔡英文

副主席:賴清德

秘書長:顧立雄

國家安全局

行政

行政院(內閣)

院長:陳建仁

副院長:鄭文燦

秘書長:李孟諺

政務委員

行政院會議

中央行政機關(部會)

立法

立法院(國會)

院長:韓國瑜

副院長:江啟臣

秘書長:周萬來

立法委員

立法院會議

司法

司法院

院長:許宗力

副院長:蔡烱燉

秘書長:吳三龍

司法院大法官

司法院會議

憲法法庭

最高法院

最高行政法院

懲戒法院

考試

考試院

院長:黃榮村

副院長:周弘憲

秘書長:劉建忻

考試委員

考試院會議

考選部

銓敘部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監察

監察院

院長:陳菊

副院長:李鴻鈞

秘書長:李俊俋

監察委員

監察院會議

審計部

國家人權委員會

地方自治

行政區劃(沿革)

地方政府

省(已虛級化)/直轄市

縣/市

政治

政黨

中華民國政黨(列表)

立法院政黨:

民主進步黨

中國國民黨

台灣民眾黨

選舉與罷免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中华民国选举(臺灣選舉)

總統、副總統選舉

立法委員選舉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

中華民國罷免

中華民國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

地方性公民投票

其他相關條目

中華民國外交

中華民國軍事

海峽兩岸關係(關係史)

臺海現狀

臺灣問題

政治主题中華民國主题中國主题臺灣主题查论编

行政院是中華民國的最高行政機關,簡稱政院,由行政院院長領導,並依憲法之相關規定向立法院負起政治責任[1]。行政院主要功能為協助院長處理各項行政事務[a],一般所稱的「行政院」狹義上僅指行政院本部,廣義上則涵蓋由行政院管轄之各中央行政機關,即俗稱之「部會」,端看使用的場合而定。「院本部」並非法定名稱,乃為了區別行政院內部單位與各部會而使用。[2]

行政院被視為中華民國的內閣,院長為內閣首長(政府首腦),副院長、秘書長、副秘書長、政務委員與各部會首長則為內閣閣員[3],並定期召開行政院會議以議定國家重大政事。行政院院長由總統直接任命,無須經過立法院批准,副院長及各部會首長等官員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沿革[编辑]

行政院是根據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之五權憲法理論所設立的國家最高行政機關。

1928年,國民政府在完成北伐,在名義上統一中國後,於同年10月3日通過《中華民國國民政府組織法》,並依此法設置行政院(國民政府行政院)。同年10月8日,國民政府通過譚延闓為首任國民政府行政院院長。當時的行政院設有內政、外交、軍政、財政、農礦、工商、教育、交通、鐵道、衛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長及十部部長宣誓就職,行政院正式辦公。

《中華民國憲法》於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後,續定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組織法》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設置中華民國行政院。[5]

1948年5月,初設15部3會1局。

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關部會首長會商政府機關疏散事宜,決定將各機關核心移至廣州,將大部份人員疏散於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屬機關。[6]2月5日,行政院在廣州辦公。[7]3月,整編為八部二會一處。12月9日,行政院在臺北舉行遷臺後首次政務會議[8],其後正式在臺北的行政院中央大樓辦公。[9]

2006年,行政院已經擴增為8部、2會、18委員會、3署、1處、2局與2直屬機構。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與所屬部會機關逐步實施「行政院組織再造」,院本部自該年1月1日起從11室、8組、2會調整為16處、2室、1會。[10]

2020年11月,行政院副秘書長由現制一人修正為二人,其中一人職務比照簡任第十四職等,襄助秘書長處理行政院幕僚事務;另明定行政院置發言人,為政務職務,處理新聞發布及聯繫事項。[11]2022年1月19日,再度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新設數位發展部;原科技部改制為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023年4月,又修正《行政院組織法》恢復交通部和經濟部編制;並於5、6月陸續完成環境部、農業部、交通部、經濟部、內政部和核能安全委員會組改立法。

目前行政院之直轄機關[b]共有14部、9會、1委員會、6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c],未來將逐步改組為14部、9會、5獨立機關、1行、1院、2總處。[12]

院址[编辑]

院本部[编辑]

参见: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重慶國民政府行政院舊址和行政院中央大樓

行政院在民國17年(1928年)成立後,設於南京市國民政府辦公區(即南京總統府舊址,南京市長江路292號,今南京市東箭道19號)之內;抗戰全面爆發後,民國26年(1937年)隨國民政府各機關遷至重慶(後曾為重慶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址)辦公[13]。民國34年(1945年)抗戰勝利後,遷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鐵道部舊址辦公[14]。

民國38年(1949年),行政院遷臺後由閻錫山召開的首次院會中,決議總統府與行政院以「介壽館」(今總統府廳舍)為辦公場所,於是確定行政院與總統府共署辦公[15]。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國46年(1957年)後行政院遷出為止。

行政院於1957年遷入目前的院址行政院中央大樓(通稱行政院院區)辦公,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與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為臺灣公路原點),與監察院隔街相望。院區原為日治時代的臺北市役所(臺北市政府前身)辦公廳舍。

合署辦公大樓[编辑]

行政院架構圖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

新莊聯合辦公大樓

中央聯合辦公大樓:位於臺北市中正區,建有南、北兩棟。有內政部、公平會、中選會、僑委會、陸委會、教育部青年署、外交部領務局和行政院人事總處進駐。

新莊聯合辦公大樓:位於新北市新莊區,建有南、北兩棟。有文化部、原民會、客委會、勞動部部分所屬機關、國發會檔案局以及財政部、內政部、法務部的相關機關進駐。

院本部[编辑]

院長(1名,特任)

副院長(1名,特任)

秘書長:行政院秘書長為院之幕僚長,督導及統合有關幕僚機關之業務。(1名,特任)

行政院副秘書長:行政院副秘書長為院之副幕僚長,設有政務與常務兩名。(2名,常務職職等為簡任第十四職等)

政務委員(此為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並得兼任委員會主任委員)(7-9名,特任)

發言人(1名,特任)

行政院副發言人:(1名,特任)

顧問(11名,簡任第十三職等至第十四職等)

主任委員(1名,由顧問兼任)

參事(8名,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處長(14名,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主任(2名,簡任第十二職等至第十三職等)

副處長(14名,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副主任(2名,簡任第十一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參議(79名,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高級分析師(1名,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科長(70名,薦任第九職等)

秘書(35名,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內17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二職等)

消費者保護官(9名,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內3人得列簡任第十職等至第十一職等)

諮議(125名,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分析師(6名,薦任第七職等至第九職等)

科員(145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助理設計師(5名,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助理員(26名,委任第四職等至第五職等)(內13人得列薦任第六職等)

書記(8名,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決策單位

行政院會議

業務單位[编辑]

消費者保護處[d]

新聞傳播處[e]

綜合業務處

內政衛福勞動處

外交國防法務處

交通環境資源處

財政主計金融處

經濟能源農業處

教育科學文化處

國土安全辦公室

法規會

性別平等處[f]

災害防救辦公室[g]

人權及轉型正義處[h]

幕僚單位[编辑]

公共關係處

祕書處

人事處

政風處

主計處

資訊處

任務編組[编辑]

依法律規定設立

序號 任務編組 幕僚機關或單位

1 行政院緊急公害糾紛處理小組 環境部

2 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3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4 行政院教育經費基準委員會 教育部

5 行政院離島建設指導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6 行政院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業務會報 國防部

7 中央癌症防治會報 衛生福利部

8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

9 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 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

10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11 行政院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推動小組 衛生福利部

12 行政院身心障礙者權益推動小組 衛生福利部

13 行政院食品安全會報 衛生福利部

14 行政院技職教育審議會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文化會報 文化部

16 國家化學物質管理會報 環境部

17 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 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

18 行政院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籌備處 國家發展委員會[16][17]

依業務需要設立

1 行政院治安會報 內政部

2 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 數位發展部資通安全署

3 行政院社會福利推動委員會 衛生福利部

4 行政院人權保障推動小組 法務部

5 行政院國土安全政策會報 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

6 行政院毒品防制會報 法務部

7 行政院防制人口販運及消除種族歧視協調會報 內政部

8 行政院穩定物價小組 國家發展委員會

9 中央廉政委員會 法務部

10 行政院科技會報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11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 行政院性別平等處

12 行政院花東地區發展推動小組 國家發展委員會

13 行政院推動桃園航空城核心計畫專案小組 交通部

14 行政院產學研連結會報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 內政部

16 行政院長期照顧推動小組 衛生福利部

17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行政院能源及減碳辦公室

18 行政院年金改革辦公室 國家發展委員會

19 打擊非法與未報告及不受規範漁業專案小組 農業部

20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

21 行政院青年諮詢委員會 教育部

22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行政院洗錢防制辦公室

23 行政院智慧國家推動小組 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

24 行政院開放政府國家行動方案推動小組 國家發展委員會

25 行政院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推動小組 財政部

26 行政院科技顧問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27 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 行政院打擊詐欺辦公室

區域聯合服務中心

中部聯合服務中心

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

南部聯合服務中心

東部聯合服務中心

金馬聯合服務中心

行政院所屬機關[编辑]

行政院中央大樓

主条目: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中央二級機關[编辑]

中華民國中央二級行政機關[18]:

內政部、外交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勞動部、衛生福利部、文化部、數位發展部、農業部、環境部

國家發展委員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僑務委員會、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家委員會、海洋委員會、大陸委員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委員會(名義上為行政院附屬機關,尚未組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組改後:將拆解併入國家發展委員會跟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行(行政院附屬機構)

中央銀行

院(行政院附屬機構)

國立故宮博物院

總處(行政院附屬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三級機關[编辑]

行政院直轄的中央三級機關,不納入內閣序列,首長亦沒有參加行政院會議的義務。

獨立機關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核能安全委員會

參見[编辑]

中华民国主题

政治主题

台湾主题

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中華民國內閣列表

中華民國政府首腦列表

中華民國國務院

行政院院長

行政院會議

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之不信任案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國民政府行政院

注釋[编辑]

^ 鄰國類似職能的政府機構,有日本的內閣官房與內閣府、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務院辦公廳等。

^ 非隸屬於行政院的中央政府行政部門共有3個:考試院考選部、考試院銓敘部、監察院審計部。

^ 此統計包含二級和三級機關,並隨行政院組織改造進程而改變。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的幕僚單位。

^ 行政院發言人的幕僚單位。

^ 行政院性別平等會的幕僚單位。

^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的幕僚單位。

^ 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促轉會解散後,改設行政院「推動轉型正義會報」新增之幕僚單位。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 《中華民國憲法》第53條:「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

^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院本部.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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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組織法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

行政院處務規程

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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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華民國国务院1912年-1928年(1914年-1916年為總統府政事堂)

 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1928年10月3日至今

先前機關: 中華民國国务院

中国大陆最高行政机关1928年10月3日-1949年10月21日

後繼機關: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

查论编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國家最高機關)「一府」

總統

總統府

國家安全會議

「五院」

行政院

立法院

司法院

考試院

監察院

參見:《中華民國憲法》

增修條文

「五權憲法」

查论编中華民國中央行政機關

行政院

內閣

北洋政府

國民政府

行憲政府

(行政院院本部)

院長

副院長

政務委員

秘書長

副秘書長

發言人

二級機關部

內政部

外交部

國防部

財政部

教育部

法務部

經濟部

交通部

勞動部

農業部

衛生福利部

環境部

文化部

數位發展部

委員會

國家發展委員會

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

大陸委員會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海洋委員會

僑務委員會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原住民族委員會

客家委員會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獨立機關

中央選舉委員會

公平交易委員會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其他機關

行政院主計總處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中央銀行

國立故宮博物院

三級獨立機關

國家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核能安全委員會

參見:行政院會議

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

查论编中華民國內閣臨時政府時期

孫中山(臨)

唐紹儀①

陸徵祥①

趙秉鈞

段祺瑞(臨)

熊希齡

北洋政府時期

孫寶琦(臨)

徐世昌①

陸徵祥②

徐世昌②

段祺瑞①

伍廷芳(臨)

江朝宗(臨)

李經羲

段祺瑞②

王士珍

段祺瑞③

錢能訓(臨)

錢能訓

龔心湛(臨)

靳雲鵬(臨)

靳雲鵬①

薩鎮冰(臨)

靳雲鵬②

靳雲鵬③

梁士詒

顏惠慶(臨)

周自齊(臨)

顏惠慶①

唐紹儀②

王寵惠

汪大燮

王正廷(臨)

張紹曾

高凌霨(攝)

高凌霨(臨)

孫寶琦

顧維鈞(臨)

顏惠慶②

黃郛(攝)

臨時執政

許世英

賈德耀

胡惟德(臨攝)

顏惠慶(攝)

杜錫珪(臨攝)

顧維鈞(臨攝)

顧維鈞(攝)

潘復

國民政府時期

譚延闓

蔣中正①

孫科①

汪兆銘

蔣中正②

孔祥熙

蔣中正③

宋子文

張羣

行憲政府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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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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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錫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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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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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

蘇貞昌②

陳建仁

※備註:人名之後的數字指組閣次數,「臨」代表為臨時內閣,「攝」代表為攝政內閣,「改」代表為改組内閣,「改」之後的數字代表改組次數。

查论编→ 中華民國政府首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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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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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洋政府(1912–1928)國務總理1912–1914唐绍仪 → 陸徵祥(代) → 陸徵祥 → 赵秉钧(代) → 赵秉钧 → 段祺瑞(代) → 朱启钤(代,未就任) → 段祺瑞(代) → 熊希齡 → 孫寶琦(代)國務卿 1914–1916徐世昌 → 陸徵祥(代) → 陸徵祥(二次) → 徐世昌(二次) → 段祺瑞國務總理1916–1928段祺瑞(二次) → 伍廷芳(代) → 李經羲 → 江朝宗(代) → 段祺瑞(三次) → 汪大燮(代) → 王士珍 → 钱能训(代) → 段祺瑞(四次) → 钱能训(代) → 钱能训 → 龔心湛(代) → 靳雲鵬(代) → 靳雲鵬 → 薩鎮冰(代) → 靳雲鵬(二次) → 靳雲鵬(三次) → 顏惠慶(代) → 梁士诒 → 颜惠庆(代) → 周自齊(代) → 颜惠庆 → 王寵惠(代) → 唐绍仪(未就任) → 王寵惠 → 汪大燮 → 王正廷(代) → 張紹曾 → 李根源(代) → 高凌霨(代) → 孫寶琦 → 顾维钧(代) → 顏惠慶(二次) → 黄郛 → 不設國務總理 → 許世英 → 賈德耀(代) → 賈德耀 → 胡惟德(代) → 颜惠庆(三次) → 杜錫珪(代) → 顾维钧(代) → 顾维钧 → 胡惟德(代) → 潘復  國民政府(1928–1948)行政院院長1928–1948譚延闓 → 宋子文(代) → 蔣中正 → 陳銘樞(代) → 孫 科 → 汪兆銘 → 宋子文(代) → 孔祥熙(代) → 蔣中正(二次) → 孔祥熙(代) → 王寵惠(代) → 孔祥熙 → 蔣中正(三次) → 宋子文(代) → 宋子文 → 蔣中正(代) → 張群  伪國民政府(1940–1945)行政院院長1940–1945汪兆銘 → 陳公博  中華民國政府(1948年至今)行政院院長1948年至今 國民黨第一次執政(1948–2000)翁文灝 → 孫 科(二次) → 何應欽 → 閻錫山 → 陳誠 → 俞鴻鈞 → 陳誠(二次) → 王雲五(代) → 嚴家淦 → 蔣經國 → 徐慶鐘(代) → 孫運璿 → 俞國華 → 李煥 → 郝柏村 → 連戰 → 蕭萬長 民進黨第一次執政(2000–2008)唐飛 → 張俊雄 → 游錫堃 → 謝長廷 → 蘇貞昌 → 張俊雄(二次) 國民黨第二次執政(2008–2016)劉兆玄 → 吳敦義 → 陳冲 → 江宜樺 → 毛治國 → 張善政 民進黨第二次執政(2016–)林全 → 賴清德 → 蘇貞昌(二次) → 陳建仁

查论编中国历代政府首脑宰相(列表)先秦:商周至春秋战国

冢宰

卿士(周)

太宰

左师

右师

司城(宋)

令尹

中军将(晋)

司徒(鲁)

当国、为政(郑)

相邦

秦汉至南北朝的宰相相国

丞相

三公:丞相→大司徒→司徒;太尉→大司马→太尉;御史大夫→大司空→司空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

大将军汉魏的尚书至隋唐的三省尚书省: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

中书省:中書監、中书令(内史省:内史令)

门下省:侍中(纳言)唐宋的同平章事等同中書門下三品(中书门下)

同平章事(政事堂)

參知政事

枢密使(枢密院)北宋元丰改制至元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太宰)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少宰)

尚书省或中书省左、右丞相

平章军国事明清辅政大臣1明朝

丞相(中书省)

首辅大学士(内阁 · 辅臣)

清朝议政大臣(議政王大臣會議)、大學士(內閣)、军机大臣(军机处)现代内阁总理大清內閣總理大臣(内阁)中华民国国务总理2(国务院)→ 行政院院長(行政院)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务院总理(政务院)→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注1:明太祖废相后,皇帝自兼相权、亲辖六部、皇权大增,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等的职权与前朝宰相实有差距。注2:袁世凯大总统时期(1914年-1916年)改为政事堂国务卿。

查论编亚洲各国家和地區內閣聯合國會員國

阿富汗

亞美尼亞

亞塞拜然

巴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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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丹

汶萊

柬埔寨

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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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_百度百科

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_百度百科 网页新闻贴吧知道网盘图片视频地图文库资讯采购百科百度首页登录注册进入词条全站搜索帮助首页秒懂百科特色百科知识专题加入百科百科团队权威合作下载百科APP个人中心行政院是一个多义词,请在下列义项上选择浏览(共2个义项)添加义项收藏查看我的收藏0有用+10行政院播报讨论上传视频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国民政府下设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及监察院共五院。五院为国民行使最高治权的机关,也是南京国民政府组织之核心。行政院于 1928年10月25日正式成立。其组织以行政各部、署、委构成。院部设行政院会议、秘书处、政务处等。行政院是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也是五院中地位最重要、组织最庞大、职权最广泛的一个部门。 [1-2]中文名行政院成立时间1928年10月25日性    质南京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第一任院长谭延闿目录1发展沿革2设置渊源3组织职能▪行政院院长▪行政院会议▪秘书处▪各部、委、署▪直属其他机构4院址5院长发展沿革播报编辑 在五院制下,行政院是国民政府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由行政院正副院长和所属各部、各委员会组成。行政院下设部和委员会,分管各项行政事务。行政院成立时,除办事机构秘书处、政务处以外,设有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交通、铁道、教育、卫生10个部和蒙藏、侨务、禁烟、建设4个委员会。1928年10月25日,行政院正式成立,第一任院长是谭延闿。1929年1月11日,增设振(赈)灾委员会(后改称振务委员会)。4月12日,裁撤军政部海军署,增设海军部。1930年11月17日,国民党三届四中全会决定调整行政院机构,将农矿部与工商部合并为实业部,卫生部改为卫生署并入内政部,建设委员会划归国民政府直辖。此后,行政院机构变化不大。到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时,行政院共有9个部和4个委员会。行政院各部设部长、政务次长、常务次长各1人,部长综理部务,次长协助部长工作。部的下面按照不同情况设厅、署、司、处,置秘书、参事、厅长、署长、司长、处长、科长、科员、技监、技士、技佐、编审、视察、督学等各类人员。行政院各委员会设委员长、副委员长各1人,委员和常务委员若干人,委员长在副委员长协助下领导和管理本会工作。会的下面分设处、科,置秘书、参事、处长、科长、科员等各类人员。蒙藏、侨务、振务委员会还在地方设立了一些派出机构。 [2]设置渊源播报编辑五院制渊源于孙中山的“五权宪法”理论。早在17世纪,英国的洛克在卢梭天赋人权思想的基础上,就提出了分权思想,即把国家的权力一分为二。第一种权力是立法权,实现这个权力的机关是议会,它代表纳税人的利益。第二种权力是行政权,也叫执行权,实现这个权力的是政府(君主)。洛克的分权思想是立宪君主制思想的核心。到了18世纪,法国的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洛克两权分立的基础上,又增了司法权,由审判机关独立行使,于是产生了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学说。孙中山吸取了西方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三权分立学说,在此基础上,加上我国古代社会早已有之的考试制度(科举)及监察制度(御史)之精神,演绎而成考试权及监察权;并融会古今中外学说为一体,创立了“五权宪法”学说,将政府之治权分为五权,并建立了相应的五院。这样,在实现国家的治权时,就形成了各种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以防止某一权力的过度集中,过度膨胀,而发展至专断独行的程度。 [1]组织职能播报编辑其组织以行政各部、署、委构成。院部设行政院会议、秘书处、政务处等。行政院院长行政院设院长、副院长各1人,由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选任。但1943年9月修改《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后,改为由国民政府主席于国民政府委员中提请中执会选任,其任期与国民政府委员同,行政院院长总揽全国行政,在政府中其职务非常重要。行政院院长之权力,在国民党“因人设事”的制度中,与国民政府主席间时有消长。依1931年12月之《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确定主席不负实际政治责任,院长为实际负责者。1943年9月《修正国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院长对主席负责,院长成为主席的实际僚属,其地位显然降低,但如果主席兼行政院长(蒋介石有过此事),一身二任,院长的客观地位似又与主席同列。行政院会议行政院会议,又称国务会议,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部长、各委员会委员长、各直署署长等组成,以院长为主席。其职权为:(1)向立法院提请议决法律案、预算案、宣战案、媾和案、条约案及其他重大国际、国内事项;(2)荐任以上行政、司法官吏之任免,陆海空军官少校以上官佐之任免;(3)行政院各部、会、署间不能解决之事项;(4)其他依法律或行政院院长认为应在会上讨论之事项。秘书处行政院设秘书处及政务处为其办事机关。秘书处设秘书长1人,简任。秘书6~10 人,其中4人简任,余者荐任。科员10 ~20人,委任。秘书处分科办公。主要掌理文书、印信、出纳、庶务及本院委任职员之任免和其他不属于政务处主管之事项。政务处设处长1人,简任。参事4 ~6人,其中4人简任,余者荐任。分科办公,设科长及科员8~16 人,委任。政务处掌理行政会议,审核所属各机关行政计划及工作报告,调查、设计、编译等事宜。 [1]各部、委、署行政院设若干行政部、委、署,其增置裁并须经行政院会议及立法院之决议。各部、委、署之设置屡经变化,抗战后设11个部、3个委员会及2个署,其职掌如下:内政部。管理全面内务行政。外交部。掌管国际交涉及关于在外侨民、居华外人、中外商业之一切事务。军政部。掌管全国陆海空军行政事宜。财政部。掌理全国财政事务。经济部。管理全国经济行政事务。教育部。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务。交通部。规划、建设、管理全国国有铁路、公路以及电政、邮政、航政,并监督公有及民营交通事业。农林部。管理全国农林行政事务。社会部。管理全国社会行政事务。粮食部。管理全国粮食行政事务。司法行政部。管理全国司法行政事务。蒙藏委员会。掌理关于蒙古、西藏行政及各种革新事宜。侨务委员会。掌理本国侨民之移殖、保育等事务,但以不与各部会及驻外使节相抵触者为限。赈济委员会。掌理全国赈济行政事务。各部、委、署设长及次长,次长有二:政务次长与常务次长。各司及同等级机关之增减,须经行政院会议及立法院之议决。有些委员会,有时虽隶属于部,但有一定的独立性,如资源委员会(隶经济部)、水利委员会(曾隶属农林部)、合作事业管理局(隶社会部)等。1940年五届七中全会曾议设经济作战部,1941年五届八中全会曾议决设贸易部,均未设。 [1]直属其他机构行政院除各部、会、署外,尚有许多院的直属机构,废置也无定制,择其要者有: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旧都文物整理委员会、管理庚款董事会、中央图书杂志审查委员会、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水陆运输联合委员会、全国粮食管理局、敌产处理委员会、技术合作委员会、行政效率研究会、国民经济设计委员会、县政计划委员会、川康经济建设委员会、重庆陪都建设计划委员会、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全国财政委员会、整理内外债委员会、全国稻麦改进监理委员会、审核委员会、建设事业审核委员会、战时公债劝募委员会等。 [3]院址播报编辑行政院在1928年成立后,设于南京市国民政府办公区(即南京总统府旧址)之内;抗战爆发后,1937年11月,行政院随国民政府各机关西迁至陪都重庆,办公地址位于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 [4]。抗战胜利后,行政院于1946年5月迁至南京市原国民政府铁道部旧址办公。院长播报编辑行政院的第一任院长是谭延闿,国民党逃往台湾时的院长是阎锡山历任院长序号院长任期党籍1谭延闿1928年10月25日-1930年9月22日中国国民党宋子文(代理)1930年9月25日-1930年11月18日中国国民党2蒋中正1930年11月18日-1931年12月15日中国国民党陈铭枢(代理)1931年12月15日-1932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3孙科1932年1月1日-1932年1月28日中国国民党4汪兆铭1932年1月29日-1935年12月1日中国国民党宋子文(代理)1932年8月25日-1933年3月17日中国国民党孔祥熙(代理)1935年7月2日-1935年12月16日中国国民党5蒋中正1935年12月7日-1938年1月1日中国国民党孔祥熙(代理)1936年12月13日-1937年4月4日中国国民党王宠惠(代理)1937年4月4日-1938年5月29日中国国民党6孔祥熙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中国国民党7蒋中正1939年12月11日-1945年5月31日中国国民党宋子文(代理)1944年12月4日-1945年5月31日中国国民党8宋子文1945年5月31日-1947年3月1日中国国民党蒋中正(代理)1947年3月1日-1947年4月18日中国国民党9张群1947年4月23日-1948年5月24日中国国民党举行“国民大会”后 10翁文灏1948年5月25日 1948年11月26日中国国民党11孙科1948年11月26日 1949年3月12日中国国民党12何应钦1949年3月12日 1949年6月13日中国国民党13阎锡山1949年6月13日 中国国民党新手上路成长任务编辑入门编辑规则本人编辑我有疑问内容质疑在线客服官方贴吧意见反馈投诉建议举报不良信息未通过词条申诉投诉侵权信息封禁查询与解封©2024 Baidu 使用百度前必读 | 百科协议 | 隐私政策 | 百度百科合作平台 | 京ICP证030173号 京公网安备1100000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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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述

2历任院长

开关历任院长子章节

2.1行宪后历任行政院院长履职时间表

2.2现今在世的前行政院院长

3纪录

开关纪录子章节

3.1任期

3.1.1任期平均

3.2年龄

3.3经历

3.4亲属关系

3.5其他

4注释

5参考文献

开关参考文献子章节

5.1引用

5.2来源

6参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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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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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民国行政院院长现任陈建仁2023年1月31日就任尊称院长、阁揆官邸台北市大安区金华街142号(金华官邸)提名者总统任命者立法院(1997年修宪前)总统(1997年修宪后)先前职位中华民国国务总理首任谭延闿(行宪前)翁文灏(行宪后)设立1928年(行宪前)1948年(行宪后)副职行政院副院长网站www.ey.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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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院长(雅称阁揆)是中华民国行政院的首长,同时为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的领导者,负责综理各级中央行政机关运作,职权等同于其他共和制国家的内阁总理。其由总统任免,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报告之义务。当总统、副总统同时因故不能视事时,由其代行总统职权。现任院长为民主进步党籍的陈建仁。

行政院院长职位起始于国民政府时代,首任院长是谭延闿,行宪后首任院长是翁文灏,政府迁台后首位院长为陈诚。行政院院长之任免权在于总统,若总统认为行政院院长不适任,可直接命其请辞。立法院若通过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后者应依法请辞,并得同时呈请总统解散立法院;反之,若不信任案未通过,则立法院于一年内不得再对同一任院长提出不信任案。

概述[编辑]

在北洋政府时期,中华民国内阁最高首长为国务总理或国务卿。1928年10月3日,国民政府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且以“行政院院长”取代原本“国务总理”的职位。国民政府依法设行政院,以做为全国最高行政机关。10月8日,时任国民政府主席蒋中正乃命谭延闿成为第一任行政院院长,掌理院务。10月25日行政院成立,正式办公。

《中华民国宪法》在1946年起草时,依据中国民主社会党籍知名学者张君劢等人的原意,设计偏向内阁制,行政院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之。[1]根据当时的宪法规定,总统令必须由行政院院长同意副署才有效,近似内阁总理的概念。之后由于第二次国共内战爆发,国民政府下令实施动员戡乱,宪法增设临时条款,赋予总统独裁权力;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因国共内战失利,播迁台湾后,中国国民党总裁蒋中正长期担任总统,并以军事戒严的《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作为治国根基,施行威权统治,中华民国实际上成为总统制国家。再加上陈诚及严家淦常兼任副总统及行政院院长,导致宪法原始设计形如虚设;仅有在严家淦担任总统且蒋经国担任行政院院长时,政府体制一度形同内阁制。

1990年代,中华民国政府多次修宪,以《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的形式进行增订。在1997年第四次修宪后,行政院院长副署权被取消,行政院院长由总统任命,不需经由立法院同意,[2]称为“改良式的双首长制”,偏向于类似法兰西第五共和国的半总统制。

由于宪法并没有明定副总统不得兼任行政院院长,因此在戒严时期,副总统陈诚、严家淦均曾兼任行政院院长。1996年,连战以行政院院长身份当选副总统,并续任院长,引来宪政争议,民主进步党反对副总统兼任院长。司法院大法官于《释字第419号解释》中,认二者职务性质虽非显不相容,但仍不宜兼任,此争议最后因连战请辞而划下句点。

行政院院长金华官邸

改行双首长制后,行政院院长更替频繁。2000年首次政党轮替后,民进党首次执政,陈水扁担任八年总统时共有六任院长,除了唐飞以外,历任行政院院长亦是民进党籍,由执政党一党组阁。除了唐飞(军人出身及国民党籍)外,大部分担任院长者亦曾担任立法委员或台湾省议员。

2008年第二次政党轮替,国民党再度执政,马英九八年总统任期中,亦有六任院长,除了吴敦义曾任高雄市市长及立法委员外,刘兆玄、陈冲、江宜桦、毛治国、张善政等人大多为学者或官员出身,吴敦义之后于2012年当选为副总统,张善政为首任无党籍院长[a]。

2016年第三次政党轮替,民进党第二次执政,蔡英文八年总统任期中,总共有四任院长,包括无党籍的林全、民进党籍的赖清德、第二次担任阁揆的苏贞昌以及现任院长陈建仁。其中赖清德在担任阁揆之后于2020年当选为副总统、2024年当选为总统;陈建仁则为中华民国史上首位接任行政院院长的卸任副总统。

历任院长[编辑]

主条目:中华民国政府首脑列表

任次

肖像

姓名

任期

政党

时任总统

到任时间

卸任时间

行宪后历任行政院院长

1

翁文灏(1889–1971)

1948年5月29日

1948年12月23日

 中国国民党

蒋中正(1887–1975)

2

孙科(1891–1973)(二次)

1948年12月23日

1949年3月24日

3

何应钦(1890–1987)

1949年3月24日

1949年6月13日

李宗仁(代理)(1891–1969)

4

阎锡山(1883–1960)

1949年6月13日

1950年3月15日

5

陈诚(1898–1965)

1950年3月15日

1954年6月1日

蒋中正(1887–1975)

6

俞鸿钧(1898–1960)

1954年6月1日

1958年7月15日

7

陈诚(二次)

1958年7月15日

1963年12月16日

代理

王云五(1888–1979)

1963年7月1日

1963年12月16日

无党籍

8

严家淦(1905–1993)

1963年12月16日

1972年6月1日

 中国国民党

9

蒋经国(1910–1988)

1972年6月1日

1975年4月5日

1975年4月5日

1978年5月20日[3]

严家淦(1905–1993)

代理

徐庆钟(1907–1996)

1978年5月20日

1978年6月1日

蒋经国(1910–1988)

10

孙运璿[b](1913–2006)

1978年6月1日

1984年6月1日

代理

邱创焕(1925–2020)

1984年2月24日

1984年6月1日

11

俞国华(1914–2000)

1984年6月1日

1988年1月13日

1988年1月13日

1989年6月1日

李登辉(1923–2020)

12

李焕(1917–2010)

1989年6月1日

1990年6月1日

13

郝柏村(1919–2020)

1990年6月1日

1993年2月27日

14

连战(1936–)

1993年2月27日

1997年9月1日

15

萧万长(1939–)

1997年9月1日

2000年5月20日

16

唐飞(1932–)

2000年5月20日

2000年10月6日

 中国国民党(停权)

陈水扁(1950–)

17

张俊雄(1938–)

2000年10月6日

2002年2月1日

 民主进步党

18

游锡堃(1948–)

2002年2月1日

2005年2月1日

19

谢长廷(1946–)

2005年2月1日

2006年1月25日

20

苏贞昌(1947–)

2006年1月25日

2007年5月21日

21

张俊雄(二次)

2007年5月21日

2008年5月20日

22

刘兆玄(1943–)

2008年5月20日

2009年9月10日

 中国国民党

马英九(1950–)

23

吴敦义[c](1948–)

2009年9月10日

2012年2月6日

24

陈冲(1949–)

2012年2月6日

2013年2月18日

25

江宜桦(1960–)

2013年2月18日

2014年12月8日

26

毛治国[d](1948–)

2014年12月8日

2016年2月1日

27

张善政[a](1954–)

2016年2月1日

2016年5月20日

无党籍

28

林全(1951–)

2016年5月20日

2017年9月8日

蔡英文(1956–)

29

赖清德(1959–)

2017年9月8日

2019年1月14日

 民主进步党

30

苏贞昌(二次)

2019年1月14日

2023年1月31日

31

陈建仁(1951–)

2023年1月31日

现任

行宪后历任行政院院长履职时间表[编辑]

现今在世的前行政院院长[编辑]

姓名

任期

出生日期

连战

1993年2月27日-1997年8月31日

(1936-08-27) 1936年8月27日(87岁)

萧万长

1997年9月1日-2000年5月20日

(1939-01-03) 1939年1月3日(85岁)

唐飞

2000年5月20日-2000年10月6日

(1932-03-15) 1932年3月15日(91岁)

张俊雄

2000年10月10日-2002年2月1日2007年5月21日-2008年5月20日

(1938-03-23) 1938年3月23日(85岁)

游锡堃

2002年2月1日-2005年2月1日

(1948-04-25) 1948年4月25日(75岁)

谢长廷

2005年2月1日-2006年1月23日

(1946-05-18) 1946年5月18日(77岁)

苏贞昌

2006年1月25日-2007年5月21日2019年1月14日-2023年1月31日

(1947-07-28) 1947年7月28日(76岁)

刘兆玄

2008年5月20日-2009年9月10日

(1943-05-10) 1943年5月10日(80岁)

吴敦义

2009年9月10日-2012年2月5日

(1948-01-30) 1948年1月30日(76岁)

陈冲

2012年2月6日-2013年2月17日

(1949-10-13) 1949年10月13日(74岁)

江宜桦

2013年2月18日-2014年12月8日

(1960-11-18) 1960年11月18日(63岁)

毛治国

2014年12月8日-2016年2月1日

(1948-10-04) 1948年10月4日(75岁)

张善政

2016年2月1日-2016年5月20日

(1954-06-24) 1954年6月24日(69岁)

林全

2016年5月20日-2017年9月8日

(1951-12-13) 1951年12月13日(72岁)

赖清德

2017年9月8日-2019年1月14日

(1959-10-06) 1959年10月6日(64岁)

最近1位去世的前任行政院院长为郝柏村(任期:1990年-1993年),于2020年3月30日去世,享嵩寿100岁。

纪录[编辑]

任期[编辑]

主条目:行政院院长在任时间排行

总在任期间最长的行政院院长:陈诚,3519天(9年8个月),任期:1950年3月15日-1954年6月1日、1958年7月15日-1963年12月16日

总统民选后总在任期间最长的行政院院长:苏贞昌,1961天(5年4个半月),任期:2006年1月25日-2007年5月21日、2019年1月14日-2023年1月31日

总在任期间最短的行政院院长:何应钦,81天(2个月21天),任期:1949年3月24日-6月13日

总统民选后总在任期间最短的行政院院长:张善政,109天(3个月19天),任期:2016年2月1日-5月20日

单一任期最长的行政院院长:严家淦,3090天(8年5个半月),任期:1963年12月16日-1972年6月1日

总统民选后单一任期最长的行政院院长:苏贞昌,1478天(4年17天),任期:2019年1月14日-2023年1月31日

单一任期最短的行政院院长:孙科(第一次),28天,任期:1932年1月1日-1月29日

行宪后单一任期最短的行政院院长:何应钦(见上)

总统民选后单一任期最短的行政院院长:张善政(见上)

组阁最多次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共组阁3次,任期:1930年11月24日-1931年12月15日、1935年12月16日-1938年1月1日、1939年12月11日-1945年6月4日

其他曾2度组阁的行政院院长:孙科、陈诚、张俊雄、苏贞昌

2次组阁间隔时间最短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第二次、第三次),1年11个月10天

2次组阁间隔时间最长的行政院院长:孙科,16年10个月24天

唯一在行宪前、行宪后都曾组阁的行政院院长:孙科

唯一由不同民选总统任命的行政院院长:苏贞昌

任期平均[编辑]

训政时期平均总任期:约1,021.6天

训政时期平均单一任期:约794.6天

行宪后至2000年平均总任期:约1,356.3天

行宪后至2000年平均单一任期:约1,265.9天

陈水扁总统任内平均总任期:约584.4天

陈水扁总统任内平均单一任期:约487天

马英九总统任内平均任期:约487天

年龄[编辑]

就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院长:孙科,40岁73天(1932年1月1日)

就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代理院长:宋子文,35岁295天(1930年9月25日)

行宪后就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院长:陈诚,52岁70天(1950年3月15日)

总统民选后就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院长:江宜桦,52岁92天(2013年2月18日)

卸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院长:孙科(第一次),40岁101天(1932年1月29日)

卸任时最年轻(且未曾再度组阁)的行政院院长:谭延闿,50岁240天(1930年9月22日任内逝世)

卸任(非逝世)时最年轻(且未曾再度组阁)的行政院院长:宋子文,52岁87天(1947年3月1日)

行宪后卸任时最年轻的行政院院长:江宜桦,54岁20天(2014年12月8日)

就任时最年长的行政院院长:李焕,71岁250天(1989年6月1日)

总统民选后就任时最年长的行政院院长:陈建仁,71岁239天(2023年1月31日)[4]

卸任时最年长的行政院院长:苏贞昌,75岁187天(2023年1月31日)

最早逝的行政院院长:谭延闿,50岁240天

行宪后最早逝的行政院院长:俞鸿钧,62岁149天

最长寿的行政院院长:张群,101岁219天

行宪后最长寿的行政院院长:郝柏村,100岁235天

唯一在任内逝世的行政院院长:谭延闿

卸任后在世最久的行政院院长:张群,42年199天

卸任后在世最短的行政院院长:陈诚,1年79天

第一位于20世纪出生的行政院院长:严家淦

第一位于中华民国成立后出生的行政院院长:孙运璿

第一位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出生的行政院院长:游锡堃

第一位于中华民国政府迁台后出生的行政院院长:江宜桦

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行政院院长:陈诚、俞鸿钧(二人均生于1898年1月4日)

最多位行政院院长出生的年份:1948年(吴敦义、游锡堃、毛治国)

经历[编辑]

总统、副总统

曾任行政院院长的总统:蒋中正、严家淦、蒋经国、赖清德【共4人】

唯一曾兼任行政院院长的国家元首:蒋中正(国民政府主席),兼任期间为1930年11月24日-1931年12月15日、1943年8月1日-1945年6月4日;另1947年3月1日-4月23日曾代理院长

唯一竞选总统成功的行政院院长:赖清德

曾任行政院院长的副总统:陈诚、严家淦、连战、萧万长、吴敦义、赖清德、陈建仁【共7人】(陈诚、严家淦、连战、吴敦义为担任院长时当选副总统;陈建仁为副总统卸任后再担任院长)

曾兼任行政院院长的副总统:陈诚(1954年5月20日-6月1日[e],1958年7月15日-1963年12月16日)、严家淦(1966年5月20日-1972年6月1日)、连战(1996年5月20日-1997年9月1日)[f]【共3人】

曾竞选总统失败的行政院院长:连战、谢长廷【共2人】

曾竞选副总统失败的行政院院长:孙科、郝柏村、谢长廷、萧万长、苏贞昌、张善政【共6人】

选举

获任命前曾单独赢得公民直接选举职位的行政院院长:萧万长、张俊雄、游锡堃、谢长廷、苏贞昌、吴敦义、赖清德【共7人】

政党职

曾任中国国民党总裁、中国国民党主席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蒋经国、连战、吴敦义【共4人】

曾任中国国民党秘书长的行政院院长:李焕、吴敦义【共2人】

曾任中国国民党副主席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汪精卫、陈诚、郝柏村、连战、俞国华、萧万长、吴敦义【共8人】

曾任民主进步党主席的行政院院长:谢长廷、苏贞昌、游锡堃、赖清德【共4人】

曾任民主进步党秘书长的行政院院长:苏贞昌、游锡堃、张俊雄【共3人】

五院

曾任五院中其他院院长的行政院院长:孙科,曾任立法院院长(1932年1月29日-1948年12月23日)及考试院院长(1966年9月1日-1973年9月13日);游锡堃,曾任立法院院长(2020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共2人】

曾任立法委员的行政院院长:孙科、萧万长、张俊雄、游锡堃、谢长廷、苏贞昌、吴敦义、赖清德【共7人】(萧万长、吴敦义为立委任内转任行政院院长)

阁员

曾任行政院副院长的行政院院长:孔祥熙、宋子文、张群、翁文灏、蒋经国、连战、张俊雄、游锡堃、刘兆玄、陈冲、江宜桦、毛治国、张善政【共13人】;其中在副院长任内直接升任院长的有:孔祥熙、蒋经国、张俊雄、陈冲、江宜桦、毛治国、张善政【共7人】

曾任内政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汪精卫(署理)、江宜桦【共2人】[g];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汪精卫(署理)【共1人】

曾任外交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汪精卫、张群、蒋中正、宋子文、连战【共5人】;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汪精卫、蒋中正、宋子文【共3人】

曾任国防部(含其前身军政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何应钦、陈诚、阎锡山、蒋经国、郝柏村、唐飞【共6人】;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何应钦、阎锡山【共2人】

曾任财政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孙科、宋子文、孔祥熙、俞鸿钧、严家淦、俞国华、林全【共7人】;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孔祥熙【共1人】

曾任教育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李焕【共2人】[h];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蒋中正【共1人】

曾任经济部(含其前身工商部、实业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孔祥熙、翁文灏、严家淦、孙运璿、萧万长【共5人】

曾任交通部部长的行政院院长:阎锡山、孙运璿、连战、刘兆玄、毛治国【共5人】;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阎锡山【共1人】

曾任卫生福利部(含其前身行政院卫生署)部长的行政院院长:陈建仁【共1人】

曾任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含其前身科技部、国家科学委员会)主委的行政院院长:刘兆玄、张善政、陈建仁【共3人】

曾任蒙藏委员会委员长的行政院院长:阎锡山【共1人】

曾任行政院经济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行政院院长:俞国华、萧万长【共2人】

曾任行政院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行政院院长:江宜桦【共1人】

曾任行政院国军退除役官兵就业辅导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行政院院长:严家淦、蒋经国【共2人】

曾任行政院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行政院院长:陈冲【共1人】

曾任中央银行总裁的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孔祥熙、俞鸿钧、俞国华【共4人】;其中曾在院长任内兼任的有:孔祥熙、俞鸿钧【共2人】

在组阁之前从未入阁过的行政院院长:谭延闿[i]、蒋中正[j]、汪精卫[k]、谢长廷[l]、苏贞昌[m]、吴敦义[n]、赖清德[o]【共7人】

地方首长

曾任台湾省政府主席的行政院院长:陈诚、严家淦、连战。【共3人】

曾任直辖市市长:谢长廷[p]、吴敦义[q]、赖清德[r]、张善政[s]【共4人】

曾任县(市)长:游锡堃[t]、苏贞昌[u]、吴敦义[v]【共3人】

军职

军人出身(军阶少将以上)的行政院院长:谭延闿(陆军上将[w])、蒋中正(陆军特级上将)、何应钦(陆军一级上将)、阎锡山(陆军一级上将)、陈诚(陆军一级上将)、蒋经国(陆军二级上将)、郝柏村(陆军一级上将)、唐飞(空军一级上将)【共8人】

曾任参谋总长(最高军事职位)的行政院院长:陈诚、郝柏村、唐飞【共3人】

教育、学术

拥有博士学位(不含荣誉博士)的行政院院长:宋子文(哥伦比亚大学经济学博士)、翁文灏(天主教鲁汶大学地质学博士)、连战(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刘兆玄(多伦多大学化学博士)、江宜桦(耶鲁大学政治学博士)、毛治国(麻省理工学院运输管理学博士)、张善政(康乃尔大学土木工程学博士)、林全(伊利诺大学经济学博士)、陈建仁(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流行病学与人类遗传学博士)【共9人】

曾任大学校长的行政院院长:蒋中正(国立政治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孙科(国立交通大学)、张群(国立同济大学)、李焕(国立中山大学)、刘兆玄(国立清华大学、东吴大学)【共5人】

拥有中央研究院院士荣誉头衔之行政院院长:翁文灏(第一届,数理组)、陈建仁(第二十二届、生命科学组,曾任中央研究院副院长)【共2人】

亲属关系[编辑]

父亲任命儿子:蒋中正任命蒋经国

连襟任命连襟之子:蒋中正任命孙科

妹婿任命妻舅:蒋中正任命宋子文

曾先后担任行政院院长的父子:蒋中正、蒋经国

曾先后担任行政院院长,然后又先后担任总统的父子:蒋中正、蒋经国

曾先后担任行政院院长的岳父和女婿:谭延闿、陈诚

曾先后担任行政院院长的平辈姻亲:蒋中正、孔祥熙(蒋之连襟)、宋子文(蒋、孔二人之妻舅)

其他[编辑]

两岸分治之后,唯一在卸任后归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担任其官职的行政院院长:翁文灏

出生于日治时期,曾为大日本帝国臣民的行政院院长:萧万长、张俊雄

第一位台湾本省籍的行政院院长:连战(正式)、徐庆钟(代理)

第一位于台湾出生的行政院院长:萧万长(正式)、徐庆钟(代理)

至今最后一位出生在中华民国大陆时期的行政院院长:毛治国

宪法第四次增修后第一位由总统不经立法院同意直接任命的行政院院长:萧万长

第一位非中国国民党籍的行政院院长:王云五(代理,无党籍)、张俊雄(正式,民主进步党)

第一位无党籍的行政院院长:王云五(代理)、张善政(正式)[a]

第一位卸任后当选地方首长的行政院院长:张善政(桃园市市长)

注释[编辑]

^ 1.0 1.1 1.2 张善政在行政院院长任内未加入任何政党,但于2022年5月为参选桃园市市长加入中国国民党。

^ 1984年2月24日,孙运璿中风,院务由副院长邱创焕代理,直到同年6月1日院长交接。

^ 2011年12月16日,吴敦义因投入2012年总统选举请假一个月,院务由副院长陈冲代理。

^ 2016年1月18日,毛治国为2016年总统选举败选引咎辞职,总统马英九未即时批准,毛遂请假至交接为止,院务由副院长张善政代理。

^ 此次兼任仅12天,是新任总统就职后,所提名之新行政院长人选经立法院审查、表决通过之前的看守内阁。

^ 依司法院释字第419号解释不再兼任

^ 阎锡山亦曾被任命为内政部部长,然未到任。

^ 翁文灏亦曾被任命为教育部部长,然未到任。

^ 首任院长。

^ 行政院成立后到组阁前(1928-1930)为国民政府主席,未兼任阁员。

^ 行政院成立后到组阁前(1928-1932)因与蒋中正对立而不参加蒋领导的南京国民政府。

^ 组阁前曾任立法委员、高雄市市长等职。

^ 组阁前曾任屏东县县长、台北县县长、总统府秘书长、民主进步党主席等职。

^ 组阁前曾任南投县县长、高雄市市长、立法委员等职。

^ 组阁前曾任立法委员、台南市市长等职。

^ 曾任高雄市市长

^ 曾任高雄市市长

^ 曾任台南市市长

^ 现任桃园市市长

^ 曾任宜兰县县长

^ 曾任屏东县县长、台北县县长

^ 曾任南投县县长

^ 谭任军职在北洋政府时期,当时上将尚未有一级、二级之分。

参考文献[编辑]

引用[编辑]

^ 中華民國憲法. [2019-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8-05).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民國86年). [2017-12-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4). 

^ 《总统府公报》,3357号

^ 行政院長將交接!黃揚明曝陳建仁、蘇貞昌各創兩項閣揆歷史紀錄. [2023-01-3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6). 

来源[编辑]

书籍

张朋园、沈怀玉:《国民政府职官年表》,台北,1987年6月.

《中华民国史事纪要》

参见[编辑]

中华民国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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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霨(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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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惠庆(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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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贞昌②

陈建仁

※备注:人名之后的数字指组阁次数,“临”代表为临时内阁,“摄”代表为摄政内阁,“改”代表为改组内阁,“改”之后的数字代表改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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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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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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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宪政府

(行政院院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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侨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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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员会

客家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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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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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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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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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故宫博物院

三级独立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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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见:行政院会议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

查论编→ 中华民国政府首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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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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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论编中国历代政府首脑宰相(列表)先秦:商周至春秋战国

冢宰

卿士(周)

太宰

左师

右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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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邦

秦汉至南北朝的宰相相国

丞相

三公:丞相→大司徒→司徒;太尉→大司马→太尉;御史大夫→大司空→司空

三师:太师、太傅、太保

大将军汉魏的尚书至隋唐的三省尚书省:录尚书事、尚书令、尚书仆射

中书省:中书监、中书令(内史省:内史令)

门下省:侍中(纳言)唐宋的同平章事等同中书门下三品(中书门下)

同平章事(政事堂)

参知政事

枢密使(枢密院)北宋元丰改制至元末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太宰)

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少宰)

尚书省或中书省左、右丞相

平章军国事明清辅政大臣1明朝

丞相(中书省)

首辅大学士(内阁 · 辅臣)

清朝议政大臣(议政王大臣会议)、大学士(内阁)、军机大臣(军机处)现代内阁总理大清内阁总理大臣(内阁)中华民国国务总理2(国务院)→ 行政院院长(行政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总理(政务院)→ 国务院总理(国务院)注1:明太祖废相后,皇帝自兼相权、亲辖六部、皇权大增,大学士和军机大臣等的职权与前朝宰相实有差距。注2:袁世凯大总统时期(1914年-1916年)改为政事堂国务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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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7日

接見愛沙尼亞國會友台小組訪問團 陳揆:持續拓展兩國共同關切領域合作及交流 鞏固雙邊夥伴關係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接見「愛沙尼亞國會友台小組訪問團」一行時表示,感謝愛沙尼亞自2020年來,連續4年以具體行動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兩國地理距離雖遙遠,但彼此的心卻很接近......

113-03-07 改善違規記點制度相關問題 政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

113-03-07 陳揆祝賀婦女節快樂 宣示由公部門帶頭推動性平政策 持續建構性騷擾零容忍的性別友善社會

113-03-07 政院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 建立「以人為本」安全用路環境、加速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

113-03-07 租金補貼核定數將超過50萬戶 陳揆:規劃全數補貼符合資格者 照顧更多租屋族群

更多本院新聞

113年3月5日

有關「2月14日金門海巡隊取締大陸快艇案,海巡署長表示怎可能沒影像」相關報導,海巡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有關傳媒報導「中共3海警船進犯我24浬 海巡無暇顧及!國軍派巡防艦支援惹議」,本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有關今(5)日「陸方協商代表及家屬返陸」乙節,本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管碧玲:認知作戰竟指她下令開火、是談判障礙 完全非事實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澄清稿】印度移工來台 絕無歧視待遇勞動部

更多即時新聞澄清

113年3月8日

通知-「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獎學金申審暨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獎學金申請系統」及「僑校教材線上申請管理系統」於臺灣時間113年3月13日(三)下午2時至6時暫停服務僑務委員會

為辦理系統安全性設定,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獎學金申審暨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獎學金申請系統」及「僑校教材線上申請管理系統」訂於臺灣時間3月13日(三)下午2時至6時暫停服務,不便之處請見諒。

113-03-07 社區民眾安心就醫 衛生所掛號費維持現狀 衛生福利部

113-03-07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跨團隊合作 推進職災勞工重建之路 勞動部

113-03-07 全國衛福部所屬醫院繼續發揮公醫任務,掛號費仍不調漲 衛生福利部

113-03-07 台灣、美國及史瓦帝尼王國政府合辦「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婦女經濟賦權研討會 外交部

更多部會新聞

2月5日 113年週一

上午10:50 視察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上午10:00 參訪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佛教幸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幸夫愛兒園

地點: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佛教幸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幸夫愛兒園(宜蘭縣冬山鄉柯林村柯林路463巷50號)

12月26日 112年週二

下午02:30 出席「第23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

地點:中油大樓1F國光廳(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上午09:30 出席新北市林口區A3計畫道路新闢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地點:林口高爾夫球場停車場(新北市林口區後湖路50-1號)

12月22日 112年週五

上午10:35 出席「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民雄計畫動土祈福典禮」

地點:民雄火車站前南側民雄俥亭停車場(Google座標:23.553680, 120.430296)

上午09:35 視察「嘉義市東義路及盧山橋改建工程」

地點:嘉義市東義路盧山橋旁空地(Google座標:23.50465,120.47815)

更多院長訪視

113年3月7日

112至113年度推動租金補貼執行情形交通環境資源處

本院111年5月24日院臺建字第1110015879號函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以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減輕生活負擔。

112至113年度租金補貼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等,以照顧租屋族......

113-02-29 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 教育科學文化處

113-02-22 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 經濟能源農業處

113-02-22 透過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 建構完整台灣西部科技廊帶 經濟能源農業處

113-02-15 持續強化監測及溯源 排除豬肉供應鏈風險 食品安全辦公室

更多院會議案

影音快遞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4N6rjj5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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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保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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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創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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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精準健康戰略產業

推動精準健康戰略產業

基本工資,連8年調漲

基本工資,連8年調漲

20萬戶社會住宅,穩步達標中

20萬戶社會住宅,穩步達標中

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版

優化產業投資五大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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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2009-09-10 15:35

来源:中国台湾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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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台湾当局“宪法”规定,“行政院”是台湾当局最高行政机关,院长由“总统”提名,经“立法院”同意后任命;“总统”公布法律、发布命令,须经“行政院院长”和有关部会首长的副署;“行政院副院长”、各部会首长和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预算案、戒严案、大赦案、宣战案、媾和案及条约案及其他重要事项或涉及各部会共同关系事项;“行政院”对“立法院”所决议的法律案、预算案、条约案及重要政策有异议时,须经“总统”的核可,才能移送“立法院”复议,若出席“立法院”的三分之二“立法委员”表决维持原决议,“行政院长”应接受该决议或辞职。

  1997年第三届“国民大会”通过的“宪法增修条文”改为“行政院长”由“总统”任命,不须经“立法院”同意;同时取消了“副署权”;“行政院”对“立法院”通过的法案不满,可以要求限期复议等。

  “行政院”于1948年5月在南京成立。根据1948年7月通过的“行政院”组织法,“行政院”设有“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司法行政部”、“农林部”、“工商部”、“交通部”、“社会部”、“水利部”、“教育部”、“粮食部”、“地政部”、“卫生部”等14个部以及“侨务委员会”、“资源委员会”、“蒙藏委员会”等三个委员会。以后又多次进行了调整、变更。

  经过多次调整,“行政院”现有“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经济部”、“教育部”、“法务部”、“交通部”等八个部,“侨务委员会”、“蒙藏委员会”二委员会,各部会首长均为政务委员。另设立“中央银行”、“行政院”主计处、“人事行政局”、“新闻局”、“卫生署”、“环境保护署”、“海岸巡防署”、“故宫博物院”、“大陆委员会”、“经济建设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青年辅导委员会”、“原子能委员会”、“国家科学委员会”、“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与“法规委员会”(目前视同“行政院”本部单位,并未独立在外)、“农业委员会”、“文化建设委员会”、“劳工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共工程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体育委员会”、“客家委员会”、“中央选举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飞航安全调查委员会”等各种委员会。(2004年12月23日修正)

  “行政院”组织即“行政院”会议,是“行政院”的决策机关,由“行政院”正副院长、8部2会、及不管部会的7名政务委员组成,院长主持会议,并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备询。其主要职权是提出法案,决定重要政策人事的任免及其他重要事项。“行政院”会议必须经部长和出席过半数以上政务委员的同意才能形成决议。

  “行政院”内部,依“行政院”组织法设秘书长、副秘书长,均列席“行政院”会议。秘书长承院长之命处理“行政院”事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行政院”内设秘书处、参事单位、诉愿审议委员会、法规委员会、会计室、人事室等处理幕僚业务。

  “院 长”:吴敦义

  “副院长”:朱立伦

  秘书长:林中森

  政务委员:蔡勋雄、张进福、曾志朗、范良锈、薛承泰 

  地址:台北市忠孝东路1段1号

  电话:(02)3356-6500

 

[责任编辑: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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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 知乎

行政院 - 知乎首页知乎知学堂发现等你来答​切换模式登录/注册行政院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及增修条文第3条规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因此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并依宪法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查看全部内容关注话题​管理​分享​百科讨论精华视频等待回答简介依据《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及增修条文第3条规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因此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并依宪法之规定对立法院负责。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主要功能为协助行政院院长处理各项行政事务,广义上则涵盖各中央行政机关(即俗称的“部会”,均由行政院管辖),端看使用的场合而定。需要注意的是,“院本部”并非法定名称,乃为了区别行政院内部单位与其配属机关而使用。作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通常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内阁,虽然现行中华民国法律没有这样的称呼;行政院院长、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发言人、政务委员与各部会首长为内阁阁员,并定期召开行政院会议以议定国家重大政事。更多信息机关类型中央一级行政机关授权法源中华民国宪法、行政院组织法院长江宜桦秘书长李四川副院长毛治国成立日期1928年10月25日中文名中华民国行政院副秘书长萧家淇(政务)、陈庆财(常务)任命者总统数据由搜狗百科提供查看百科全文 ​百科摘录1《戈尔贡》------假如苏德在二战时成了同盟?下的内容摘录龍國愚钝的写手/东洋史在读/白学/神秘学爱好行政院是国联的行政主体,其下辖各个行政部门负责分管国联的各项事务。包括行政院本身,国联共设有18个部级单位和多个直属行政院的非部级行政单位。当多数党被议长任命为执政党后,他们就会组成政府。由多数党党魁任命的诸位议员将成为部级单位的主管官员——即部长(Secretary,亦有部门称为Minister),再由部长委任副部长、政务次官等政务官员。知乎小知 摘录于 2020-04-24浏览量2.8 万讨论量27  帮助中心知乎隐私保护指引申请开通机构号联系我们 举报中心涉未成年举报网络谣言举报涉企虚假举报更多 关于知乎下载知乎知乎招聘知乎指南知乎协议更多京 ICP 证 110745 号 · 京 ICP 备 13052560 号 - 1 ·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0088 号 · 京网文[2022]2674-081 号 · 药品医疗器械网络信息服务备案(京)网药械信息备字(2022)第00334号 ·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06591号 · 服务热线:400-919-0001 · Investor Relations · © 2024 知乎 北京智者天下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10-82716601 · 举报邮箱:jubao@zhihu.

行政院 - Wikiwand

- Wikiwand引言行政院沿革院址院本部合署办公大楼院本部业务单位幕僚单位任务编组行政院所属机关中央二级机关中央三级机关参见注释参考文献引用来源外部链接行政院中華民國最高行政機關 / 维基百科,自由的 encyclopedia 行政院是中华民国的最高行政机关,简称政院,由行政院院长领导,并依宪法之相关规定向立法院负起政治责任[1]。行政院主要功能为协助院长处理各项行政事务[a],一般所称的“行政院”狭义上仅指行政院本部,广义上则涵盖由行政院管辖之各中央行政机关,即俗称之“部会”,端看使用的场合而定。“院本部”并非法定名称,乃为了区别行政院内部单位与各部会而使用。[2]

本文内容是关于2012年1月1日起分阶段实施的行政院组织改造。随着实施进程的推进,部分资料可能尚未修正,详见WikiProject:中华民国政府。

  此条目介绍的是行政院本部。关于“行政院”的其他意思,请见“行政院 (消歧义)”。关于中华民国国家行政机关的整体概况,请见“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Quick Facts 阿美语:, 排湾语: ...行政院

(国家语言院名列表)

阿美语:sincenyin排湾语:sincengyen泰雅语:pgleng linhoyan布农语:mumu tu singcngin卑南语:singcengyuan鲁凯语:tangadrane ki kungkwane赛夏语:kamasempeng kapatawaw to'oya'邹语:tumuoteuna no 'oyona tmopsʉ达悟(雅美)语:kabedbedan no seyvo邵语:sintsungyan噶玛兰语:paqiRian tu lawlaw太鲁阁语:pnstama qpahan klwaan撒奇莱雅语:satalakawayay赛德克语:mdudul ooda拉阿鲁哇语:langica parana sipiatʉtʉra sipakatʉra卡那卡那富语:singcʉngien闽南语:Hêng-chèng-īⁿ(白话字)Hîng-tsìng-īnn(台罗)客家语:Hàng-chṳn-yen(白话字)hangˇ ziin ien(四县)hang zhinˇrhanˇ(海陆)hangˇ zhinˋ rhenˋ(大埔)hang zhinˋ vienˋ(饶平)hangˋ zhin^ innˇ(诏安)hangˇ ziin ian(南四县)马祖闽东语:Hèng-céng-iêng(平话字)乌坵莆仙语:Héng-ci̍ng-īng(兴化平话字)官话:ㄒㄧㄥˊ ㄓㄥˋ ㄩㄢˋ(注音符号)

中华民国政府机构基本信息机关类型中央一级行政机关员额737人年度预算额新台币12.86亿元(110年度)授权法源中华民国宪法、行政院组织法主要官员院长陈建仁( 民主进步党)副院长郑文灿( 民主进步党)秘书长李孟谚(无党籍)副秘书长何佩珊( 民主进步党)(政务)、李国兴(常务)任命者总统任期除独立机关首长或任期制首长外,无任期保障组织编制内部单位17处、2室、1会附属机关二级机关:14部、9会、1委员会、3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三级机关:3独立机关任务编组2室、5中心(常设性)11会、8小组、13会报成立沿革成立日期1947年12月25日,​76年前​(1947-12-25)联络信息行政院中央大楼地址100009 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一段1号25°02′47″N 121°31′15.5″E电话+886 2 3356-6500网站www.ey.gov.twClose

行政院被视为中华民国的内阁,院长为内阁首长(政府首脑),副院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政务委员与各部会首长则为内阁阁员[3],并定期召开行政院会议以议定国家重大政事。行政院院长由总统直接任命,无须经过立法院批准,副院长及各部会首长等官员则由行政院院长提请总统任命。

沿革

行政院是根据中华民国国父孙中山之五权宪法理论所设立的国家最高行政机关。

1928年,国民政府在完成北伐,在名义上统一中国后,于同年10月3日通过《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并依此法设置行政院(国民政府行政院)。同年10月8日,国民政府通过谭延闿为首任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当时的行政院设有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等10部。[4]同年10月25日,行政院院长及十部部长宣誓就职,行政院正式办公。

《中华民国宪法》于1947年元旦公布施行后,续定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同年3月31日,《行政院组织法》公布。同年12月25日施行设置中华民国行政院。[5]

1948年5月,初设15部3会1局。

1949年1月7日,行政院邀集相关部会首长会商政府机关疏散事宜,决定将各机关核心移至广州,将大部分人员疏散于各地或南京以外各附属机关。[6]2月5日,行政院在广州办公。[7]3月,整编为八部二会一处。12月9日,行政院在台北举行迁台后首次政务会议[8],其后正式在台北的行政院中央大楼办公。[9]

2006年,行政院已经扩增为8部、2会、18委员会、3署、1处、2局与2直属机构。2012年起,行政院本部与所属部会机关逐步实施“行政院组织再造”,院本部自该年1月1日起从11室、8组、2会调整为16处、2室、1会。[10]

2020年11月,行政院副秘书长由现制一人修正为二人,其中一人职务比照简任第十四职等,襄助秘书长处理行政院幕僚事务;另明定行政院置发言人,为政务职务,处理新闻发布及联系事项。[11]2022年1月19日,再度修正《行政院组织法》新设数位发展部;原科技部改制为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又修正《行政院组织法》恢复交通部和经济部编制;并于5、6月陆续完成环境部、农业部、交通部、经济部、内政部和核能安全委员会组改立法。

目前行政院之直辖机关[b]共有14部、9会、1委员会、6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c],未来将逐步改组为14部、9会、5独立机关、1行、1院、2总处。[12]

院址

院本部

参见: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重庆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和行政院中央大楼

行政院在民国17年(1928年)成立后,设于南京市国民政府办公区(即南京总统府旧址,南京市长江路292号,今南京市东箭道19号)之内;抗战全面爆发后,民国26年(1937年)随国民政府各机关迁至重庆(后曾为重庆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址)办公[13]。民国34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迁至南京市中山北路61号(今中山北路254号)原铁道部旧址办公[14]。

民国38年(1949年),行政院迁台后由阎锡山召开的首次院会中,决议总统府与行政院以“介寿馆”(今总统府厅舍)为办公场所,于是确定行政院与总统府共署办公[15]。此共署情形直至民国46年(1957年)后行政院迁出为止。

行政院于1957年迁入目前的院址行政院中央大楼(通称行政院院区)办公,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忠孝东路与中山北路交叉口(此路口亦为台湾公路原点),与监察院隔街相望。院区原为日治时代的台北市役所(台北市政府前身)办公厅舍。

合署办公大楼

行政院架构图

中央联合办公大楼

新庄联合办公大楼

中央联合办公大楼:位于台北市中正区,建有南、北两栋。有内政部、公平会、中选会、侨委会、陆委会、教育部青年署、外交部领务局和行政院人事总处进驻。

新庄联合办公大楼:位于新北市新庄区,建有南、北两栋。有文化部、原民会、客委会、劳动部部分所属机关、国发会档案局以及财政部、内政部、法务部的相关机关进驻。

院本部

院长(1名,特任)

副院长(1名,特任)

秘书长:行政院秘书长为院之幕僚长,督导及统合有关幕僚机关之业务。(1名,特任)

行政院副秘书长:行政院副秘书长为院之副幕僚长,设有政务与常务两名。(2名,常务职职等为简任第十四职等)

政务委员(此为不管部会之政务委员;并得兼任委员会主任委员)(7-9名,特任)

发言人(1名,特任)

行政院副发言人:(1名,特任)

顾问(11名,简任第十三职等至第十四职等)

主任委员(1名,由顾问兼任)

参事(8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处长(14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主任(2名,简任第十二职等至第十三职等)

副处长(14名,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副主任(2名,简任第十一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参议(79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高级分析师(1名,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科长(70名,荐任第九职等)

秘书(35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17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二职等)

消费者保护官(9名,荐任第八职等至第九职等)(内3人得列简任第十职等至第十一职等)

咨议(125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分析师(6名,荐任第七职等至第九职等)

科员(14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助理设计师(5名,委任第五职等或荐任第六职等至第七职等)

助理员(26名,委任第四职等至第五职等)(内13人得列荐任第六职等)

书记(8名,委任第一职等至第三职等)

决策单位

行政院会议

业务单位

消费者保护处[d]

新闻传播处[e]

综合业务处

内政卫福劳动处

外交国防法务处

交通环境资源处

财政主计金融处

经济能源农业处

教育科学文化处

国土安全办公室

法规会

性别平等处[f]

灾害防救办公室[g]

人权及转型正义处[h]

幕僚单位

公共关系处

秘书处

人事处

政风处

主计处

资讯处

任务编组

依法律规定设立

序号 任务编组 幕僚机关或单位

1 行政院紧急公害纠纷处理小组 环境部

2 行政院国家永续发展委员会 国家发展委员会

3 中央灾害防救会报 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

4 行政院教育经费基准委员会 教育部

5 行政院离岛建设指导委员会 国家发展委员会

6 行政院全民防卫动员准备业务会报 国防部

7 中央癌症防治会报 卫生福利部

8 行政院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动会 原住民族委员会

9 中央灾害防救委员会 行政院灾害防救办公室

10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

11 行政院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2 行政院身心障碍者权益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3 行政院食品安全会报 卫生福利部

14 行政院技职教育审议会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文化会报 文化部

16 国家化学物质管理会报 环境部

17 行政院推动转型正义会报 行政院人权及转型正义处

18 行政院个人资料保护委员会筹备处 国家发展委员会[16][17]

依业务需要设立

1 行政院治安会报 内政部

2 行政院国家资通安全会报 数位发展部资通安全署

3 行政院社会福利推动委员会 卫生福利部

4 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 法务部

5 行政院国土安全政策会报 行政院国土安全办公室

6 行政院毒品防制会报 法务部

7 行政院防制人口贩运及消除种族歧视协调会报 内政部

8 行政院稳定物价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9 中央廉政委员会 法务部

10 行政院科技会报 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

11 行政院性别平等会 行政院性别平等处

12 行政院花东地区发展推动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13 行政院推动桃园航空城核心计划专案小组 交通部

14 行政院产学研连结会报 教育部

15 行政院新住民事务协调会报 内政部

16 行政院长期照顾推动小组 卫生福利部

17 行政院能源及减碳办公室 行政院能源及减碳办公室

18 行政院年金改革办公室 国家发展委员会

19 打击非法与未报告及不受规范渔业专案小组 农业部

20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 行政院经贸谈判办公室

21 行政院青年咨询委员会 教育部

22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 行政院洗钱防制办公室

23 行政院智慧国家推动小组 行政院科技会报办公室

24 行政院开放政府国家行动方案推动小组 国家发展委员会

25 行政院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推动小组 财政部

26 行政院科技顾问会 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27 行政院打击诈欺办公室 行政院打击诈欺办公室

区域联合服务中心

中部联合服务中心

云嘉南区联合服务中心

南部联合服务中心

东部联合服务中心

金马联合服务中心

行政院所属机关

行政院中央大楼

主条目: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中央二级机关

中华民国中央二级行政机关[18]:

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财政部、教育部、法务部、经济部、交通部、劳动部、卫生福利部、文化部、数位发展部、农业部、环境部

国家发展委员会、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侨务委员会、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原住民族委员会、客家委员会、海洋委员会、大陆委员会、国家科学及技术委员会

委员会(名义上为行政院附属机关,尚未组改)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员会(组改后:将拆解并入国家发展委员会跟内政部国土管理署)

独立机关

中央选举委员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

行(行政院附属机构)

中央银行

院(行政院附属机构)

国立故宫博物院

总处(行政院附属机关)

行政院主计总处、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

中央三级机关

行政院直辖的中央三级机关,不纳入内阁序列,首长亦没有参加行政院会议的义务。

独立机关

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核能安全委员会

参见

中华民国主题

政治主题

台湾主题

中华民国中央行政机关

中华民国内阁列表

中华民国政府首脑列表

中华民国国务院

行政院院长

行政院会议

立法院对行政院院长之不信任案

行政院功能业务与组织调整

国民政府行政院

注释

[a]邻国类似职能的政府机构,有日本的内阁官房与内阁府、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务院办公厅等。

[b]非隶属于行政院的中央政府行政部门共有3个:考试院考选部、考试院铨叙部、监察院审计部。

[c]此统计包含二级和三级机关,并随行政院组织改造进程而改变。

[d]行政院消费者保护会的幕僚单位。

[e]行政院发言人的幕僚单位。

[f]行政院性别平等会的幕僚单位。

[g]中央灾害防救会报的幕僚单位。

[h]依《促进转型正义条例》促转会解散后,改设行政院“推动转型正义会报”新增之幕僚单位。

参考文献

引用

[1]《中华民国宪法》第53条:“行政院为国家最高行政机关。”;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行政院依左列规定,对立法院负责……”

[2]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院本部.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07).

[3]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認識行政院 > 內閣閣員. 行政院. [2017-08-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9-10) (中文(台湾)).

[4]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 行政院組織法之制定及修正經過.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02-18).

[5]2.16.886.101.20003. 行政院全球資訊網. 2.16.886.101.20003. 2011-12-01 [2022-10-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11-05) (中文(台湾)).

[6]蒋永敬、刘维开著,《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8页。

[7]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0页。

[8]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26页。

[9]蒋永敬、刘维开着,《蒋介石与国共内战》,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第239页。

[10]行政院全球資訊網─行政院院本部及所屬7個新部會於101年1月1日起陸續啟動. [2018-12-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2-15).

[11]存档副本. [2020-11-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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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陪都遗址溯踪 - 国民政府行政院遗址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三峡博物馆,2010-1-21

[14]国民政府行政院1946 - 行政军政篇 - 民国南京建筑网[永久失效链接]

[15]何志忠:行政院組織改造歷程之回顧及相關檔案之審選. [2012-0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2-08).

[16]个资保护委员会筹备处10月成立 初期编制36人,中央社,2023/8/9

[17]政院:个资保护委员会筹备处 年底前成立,中央社,2023/11/8

[18]行政院 - 認識行政院 - 組織與職掌 - 行政院直轄機關. Ey.gov.tw. [2014-08-1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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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中华民国国务院1912年-1928年(1914年-1916年为总统府政事堂)

 中华民国最高行政机关行政院1928年10月3日至今

先前机关: 中华民国国务院

中国大陆最高行政机关1928年10月3日-1949年10月21日

后继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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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陆委会改名:前面不再加挂“行政院”,废除“马英九条款”_港台来信_澎湃新闻-The Paper

改名:前面不再加挂“行政院”,废除“马英九条款”_港台来信_澎湃新闻-The Paper下载客户端登录无障碍+1台陆委会改名:前面不再加挂“行政院”,废除“马英九条款”崔明轩 李司坤/环球网-环球时报2018-07-04 12:04港台来信 >字号挂牌仪式。 截屏图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2日正式改名为“大陆委员会”并举行挂牌仪式,同时废除“马英九条款”。之前“行政院长”赖清德在两岸问题上大放厥词引发蔡英文不满,如今蔡英文把两岸政策大权进一步牢牢抓在自己手中。专家认为,改名后的陆委会是否更有利两岸关系发展,还需进一步观察。与“行政院”各部会同位阶陆委会的挂牌仪式2日上午举行。据台湾《旺报》3日报道,陆委会机关名称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更名为“大陆委员会”,前面不必再加挂“行政院”三字,但职权与功能维持不变;人事上沿袭一正三副,首任主委为陈明通,原新竹“清华大学”社会所教授陈明祺、原陆委会主任秘书李丽珍分别出任政务副主委及常务副主委。陈明通在致辞中称,将继续为台湾各行各业安居乐业及两岸和平稳定打拼。据台媒报道,陆委会为迎接改名,从4月起就开始装修。《旺报》注意到,陆委会新闻室发言人讲台的背板也“改名”了,从写有“和平两岸,壮大台湾”的蓝色背板,换成“和平善意 以民为先”的绿色背板。此外,为强化网络社群平台的沟通互动,陆委会2日宣布开设官方账号。陆委会是台当局统筹处理海峡两岸事务的专责行政机关,蔡英文上台后加紧推动组织改造。2017年5月,“立法院”初审通过“大陆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并入部分“蒙藏委员会”业务。今年5月草案三读通过,6月13日公布制定“大陆委员会组织法”。“自由电子报”称,更名后,陆委会从任务编组专责机关改为法定机关,与“行政院”各部会同位阶。组织架构仍设6个业务单位,另增设资讯室,让原有4个辅助单位变为5个,同时维持两个驻外机构,即香港和澳门办事处,其中香港事务局局长由现任陆委会参事兼秘书处处长卢长水接任,澳门事务处处长由现任陈雪怀续任。废除“马英九条款”值得关注的是,陆委会改名后,“特任副主委”一职也正式宣告走入历史。《工商时报》回顾称,陆委会首任特任副主委就是马英九。陆委会成立之初,马英九已是“部长级”的“行政院研考会主委”,为解决他“高职低配”的问题,当时“行政院”决定设置“特任副主委”一职,这也被外界称为“马英九条款”。与其他部会不同,陆委会特任副主委的行政职务虽相当于“副部级”,但在职级和薪酬福利方面却享受“部长级”待遇。至于末代特任副主委则是转任军方智库“国家安全研究院”执行长的林正义。改名意图解读不同一些媒体分析认为,陆委会改名看上去只是去掉“行政院”三个字,却表明蔡英文不想让赖清德插手两岸事务的政治意图。《旺报》此前分析称,按“中华民国宪法”惯例,两岸与“外交”事务属于“总统”职权,一直是从“总统府”发号施令,陆委会大多扮演执行角色。但蔡英文碰到作风强势的赖清德当“行政院长”,上任以来,赖清德频频在两岸议题上打擦边球,其“务实台独工作者”的论调更是掀起轩然大波。有分析认为,蔡英文上任以来不断宣称“维持现状”,却因赖清德三番两次的言论,挑起大陆敏感的神经。一些“独派”分子对改名表示不满,认为不应该再用“大陆”二字,应改为“中国事务委员会”。不过,前陆委会主委张小月认为,处理两岸事务是依据“宪法”和“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若改成“中国事务委员会”则不符合规定。佛光大学公共事务学系学者柳金财撰文称,1992年通过的“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界定实施区域在“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也就是基于“一国两区”定位。民进党“立委”提案改为“中国事务委员会”,则是“把台湾当成一个主权国家,界定两岸关系为国与国关系”。有分析认为,蔡英文之所以没有改为“中国事务委员会”,也是避免挑衅大陆,进一步引发两岸的紧张局势。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张文生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陆委会改名应该不会太影响其定位和内外功能,因为无论有没有“行政院”这三个字,它都是挂在“行政院”的下属机构。但把“行政院”去掉后,它跟“外交部”“国防部”处于同一位阶,则体现出它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陆委会的功能。张文生认为,这样的举动反映出台湾对大陆事务重视度提高的趋势。张文生分析称,目前从这件事还看不出台当局是否有暗示“一边一国”的企图。他认为,这倒可能反映出当局希望加强跟大陆的沟通联系,去掉了敏感的“行政院”,也更方便、更容易和大陆打交道。同时他也表示,大陆方面应再观察一段时间,看台当局会强化哪一些功能。有一些变化如果有利于两岸关系发展,也可以持欢迎态度;但如果把陆委会变成和大陆对抗的政治机构,大陆未来恐怕则要更加警惕。(原标题为《 去掉“行政院”,台陆委会改名字了》)责任编辑:钟煜豪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1收藏我要举报#陆委会#台陆委会查看更多查看更多开始答题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Android版iPhone版iPad版关于澎湃加入澎湃联系我们广告合作法律声明隐私政策澎湃矩阵澎湃新闻微博澎湃新闻公众号澎湃新闻抖音号IP SHANGHAISIXTH TONE新闻报料报料热线: 021-962866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沪ICP备14003370号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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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7日

接見愛沙尼亞國會友台小組訪問團 陳揆:持續拓展兩國共同關切領域合作及交流 鞏固雙邊夥伴關係

行政院長陳建仁今(7)日接見「愛沙尼亞國會友台小組訪問團」一行時表示,感謝愛沙尼亞自2020年來,連續4年以具體行動支持臺灣有意義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兩國地理距離雖遙遠,但彼此的心卻很接近......

113-03-07 改善違規記點制度相關問題 政院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條之1、第63條、第63條之2修正草案

113-03-07 陳揆祝賀婦女節快樂 宣示由公部門帶頭推動性平政策 持續建構性騷擾零容忍的性別友善社會

113-03-07 政院通過「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草案 建立「以人為本」安全用路環境、加速達成道路交通事故零死亡願景

113-03-07 租金補貼核定數將超過50萬戶 陳揆:規劃全數補貼符合資格者 照顧更多租屋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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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3月5日

有關「2月14日金門海巡隊取締大陸快艇案,海巡署長表示怎可能沒影像」相關報導,海巡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有關傳媒報導「中共3海警船進犯我24浬 海巡無暇顧及!國軍派巡防艦支援惹議」,本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有關今(5)日「陸方協商代表及家屬返陸」乙節,本署說明如下:海洋委員會

113-03-05 管碧玲:認知作戰竟指她下令開火、是談判障礙 完全非事實海洋委員會

113-03-05 【澄清稿】印度移工來台 絕無歧視待遇勞動部

更多即時新聞澄清

113年3月8日

通知-「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獎學金申審暨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獎學金申請系統」及「僑校教材線上申請管理系統」於臺灣時間113年3月13日(三)下午2時至6時暫停服務僑務委員會

為辦理系統安全性設定,本會「僑務活動報名系統」、「獎學金申審暨健保補助名單報送系統」、「獎學金申請系統」及「僑校教材線上申請管理系統」訂於臺灣時間3月13日(三)下午2時至6時暫停服務,不便之處請見諒。

113-03-07 社區民眾安心就醫 衛生所掛號費維持現狀 衛生福利部

113-03-07 職災預防及重建中心跨團隊合作 推進職災勞工重建之路 勞動部

113-03-07 全國衛福部所屬醫院繼續發揮公醫任務,掛號費仍不調漲 衛生福利部

113-03-07 台灣、美國及史瓦帝尼王國政府合辦「全球合作暨訓練架構」婦女經濟賦權研討會 外交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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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5日 113年週一

上午10:50 視察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

地點: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宜蘭縣三星鄉拱照村三星路3段365巷安農新村1號)

上午10:00 參訪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佛教幸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幸夫愛兒園

地點:財團法人宜蘭縣私立佛教幸夫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附設幸夫愛兒園(宜蘭縣冬山鄉柯林村柯林路463巷50號)

12月26日 112年週二

下午02:30 出席「第23屆公共工程金質獎」頒獎典禮

地點:中油大樓1F國光廳(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

上午09:30 出席新北市林口區A3計畫道路新闢工程開工動土典禮

地點:林口高爾夫球場停車場(新北市林口區後湖路50-1號)

12月22日 112年週五

上午10:35 出席「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民雄計畫動土祈福典禮」

地點:民雄火車站前南側民雄俥亭停車場(Google座標:23.553680, 120.430296)

上午09:35 視察「嘉義市東義路及盧山橋改建工程」

地點:嘉義市東義路盧山橋旁空地(Google座標:23.50465,120.47815)

更多院長訪視

113年3月7日

112至113年度推動租金補貼執行情形交通環境資源處

本院111年5月24日院臺建字第1110015879號函核定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以每年編列300億元預算,協助50萬戶租屋家庭減輕生活負擔。

112至113年度租金補貼推動多項精進措施,包括申請隨到隨辦不受限、舊戶直接帶入審查不用重新申請、申請年齡放寬至18歲即可以申請、租約無房東身分證號可申請、放寬房屋認定條件、最早溯自申請日起補貼、受監護人可列家庭成員等,以照顧租屋族......

113-02-29 產學合作共培未來人才 教育科學文化處

113-02-22 亞洲·矽谷3.0推動方案 經濟能源農業處

113-02-22 透過桃竹苗大矽谷推動方案 建構完整台灣西部科技廊帶 經濟能源農業處

113-02-15 持續強化監測及溯源 排除豬肉供應鏈風險 食品安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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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f4N6rjj5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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